浙江:诸暨随迁子女初升高无障碍
发布时间: 2014-04-01 来源: 《浙江教育报》 发布者:xuxiang
本报讯(通讯员 宣建江)“以前老担心我儿子在诸暨这边上不了高中,或者和当地孩子考试的待遇不一样,现在可算是吃上一颗定心丸了。”日前,在诸暨赵家镇开店的江西籍店主老徐看到该市下发的文件后,长舒了一口气。
近日,诸暨市政府出台《关于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就学开辟了绿色通道。
据了解,该意见适用对象为非诸暨市户籍,在诸暨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当年可报考高中段学校,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同等的初升高统招生待遇。
同时,对于意见出台前就在诸暨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一定年限方可享受在诸暨读高中;对于意见出台后来诸暨就读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须满3年也可在诸暨就读高中。另外,报考时考生还应提供户籍、身份证、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诸暨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公平公正,旨在为该市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在诸暨就读创造一个更加优质、高效的求学环境,给外来建设者吃上一颗定心丸,让他们更好地为创建美丽诸暨提供强大的动力。
本文原题:诸暨随迁子女初升高无障碍
<前一篇: 政府工作报告:2014研究生招生80.2万人 <后一篇: 把握“五个坚持”原则 做好自主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