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转型成民办幼儿园,未尝不是创新之举
发布时间: 2018-03-07 来源: 《蒲公英评论》 发布者:xuxiang
来自话题:北京不再新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鼓励转型民办幼儿园
据报道,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北京市将不再新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推动现有机构从城六区向郊区转移,鼓励部分机构转型为民办幼儿园。(1月6日 新华网)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面向学校所在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为教学内容,也可开展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这些特点也暴露了其潜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北京市部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过程中就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办学定位不准,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不高;办学存在一定的逐利风气,教学质量难以保障;依法办学意识不强,存在违法违规办学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的管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工作和满足疏解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市教委决定将不再新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区教委不再审批面向全国招生的一般性培训机构,同时也会将一部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向外疏解转移,并且鼓励部分机构转型为民办幼儿园。
笔者认为,不再新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并鼓励转型成民办幼儿园未尝不是创新之举。一方面,有利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更加规范化。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基础之上还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既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又严格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地址变更和增设教学点工作,同时还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了对其的监管和整治,进一步地促进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良性有序发展。
另一方面,有利于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身升级化。北京市教委对于那些办学定位与首都功能定位不相符、但具备一定办学条件的教育机构推动进一步的转型发展,比如鼓励其转型为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或转型为技术技能型培训机构,可以更加有效合理的利用原有资源,并且进一步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升级换代的战略建设。
对于新的政策改变我们不应该一味的反驳,也不应该期望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再新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并鼓励转型成民办幼儿园未尝不是创新之举。并且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相关问题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之功,理念方针的实现、计划措施的到位还是要靠一次次严格且规范的行动才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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