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部分民办非学历机构转型为民办园需要三思慎行

发布时间: 2018-03-07 来源: 《蒲公英评论》 发布者:xuxiang

 

来自话题:北京不再新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鼓励转型民办幼儿园

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北京市将不再新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推动现有机构从城六区向郊区转移,鼓励部分机构转型为民办幼儿园。(16日新华网)

鼓励部分机构转型为民办幼儿园,我认为此举不妥。不入一行,难知一行深浅。对于没有从事过幼儿教育工作的人来说,很容易误认为幼儿园基本上就是吃吃睡睡玩玩,没有什么太大的知识和技能含金量。可从事过幼儿教育工作的人都深知,看似简单的“吃吃睡睡玩玩”,却大有学问,需要非常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作为支撑,才能真的“吃好睡好玩好”。

作为要转型的机构,《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办学定位不准,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不够;办学投入不足,教育教学条件难以保障可持续发展;办学公益性不足,存在一定的逐利风气;办学水平不高,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依法办学意识不强,存在违法违规办学现象。

可幼儿园的入门门槛恰恰是需要持续的投入,需要保证保教条件,需要办学具有公益性,需要保证办学质量师资质量,尤其需要依法办园。客观地讲,这些“底子薄”“办学觉悟不高”的机构并不适合转型为民办园。如果转型为民办园,任何一个问题“旧病复发”,对幼儿园的破坏和社会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

其他条件姑且不谈,单单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师资如何与幼儿园对接就是个问题。《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从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来看,似乎行得通。

可实际上,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基本专项技能,并不是拥有高学历就可以轻松胜任的。大学培养出来的教师(除学前专业外)是专科人才,不是全科人才,所以就不能把教师当做全科人才去用。幼儿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幼儿教育需要更为精准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经验。如果这些机构教师全部“转岗”,显然未必合适。何况,“转岗”教师作为幼儿教师补充的一个形式,只是“缓兵之计”,并不是“长远大计”。据了解,“转岗”教师因为自身不具备弹唱舞画的条件,胜任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占比并不高。能够胜任幼儿园工作的“转岗”教师,基本都是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教师。机构转型之后的师资“转岗”,新师资的引进,都将是一个大工程。对转型的教育机构来说,真是一种挑战。

这样的机构勉强进入幼儿教育市场,绝对不是明智之举,而且行政管理机构有降低幼儿园入门门槛之嫌。近期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发生,普遍认为是幼儿园入门门槛太低造成的,作为事发地的管理者,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匆匆转型,能不能达到促进北京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我看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