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小学今秋实施独立分段收费
发布时间: 2017-06-14 来源: 《金羊网》 发布者:xuxiang
据了解,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民办中小学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东莞市从2014年开始实施独立分段收费政策,即把小学学杂费标准分1-3年级和4-6年级两个独立学段制定,2014年秋季入学的学生,由三年级升至四年级时,视同新生按4-6年级学段学费标准执行。今年秋季升四年级的学生也是东莞市全面实施独立分段政策的首批学生。
市发改局表示,从2015年开始,全市的民办学校每两年可以申请一次调费。对于2014年秋季入学学生而言,由于其就读学校大部分在2015年秋季及2017年秋季两次调整了收费标准,因此两次调费的叠加效应造成本次学费调幅较高。凡是对学费调整仍有疑问的家长,可直接致电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0769-22830673)咨询,如发现校方未按政策规定乱收费,请直接拨打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反映。同时,市发改及教育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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