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
发布时间: 2016-09-22 来源: 《江西日报》 发布者:xuxiang
9月18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通知》。据悉,南昌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连续两年督导评估不合格学校将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今年年底,南昌市将开展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该市市管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督导评估,县(区)属民办学校由所辖县(区)教体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程序主要分为学校自评和现场考察两种。
根据《南昌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表》,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督导评估标准共设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30项,涵盖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的各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另设奖励分值10分。
记者在评估表中看到,作为二级指标,处罚(一票否决)涉及5类情况,具体包括擅自设立分校、教学点,一校(一证)多处办学;非法颁发学历证书;举办者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据悉,年度评估结果与民办学校的奖惩挂钩。南昌市教育局将对评为“优秀”的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合格”以上民办学校给予资金扶持。对评为“不合格”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暂缓年检的处罚。不接受考核的单位定为不合格。对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未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到位的、园(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且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民办学校,实行一票否决。连续两年督导评估不合格学校将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前一篇: 多所民办学校抢滩进驻 构建江门教育发展新局 <后一篇: 宁波 民办学校转型事业单位,这个可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