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相关热点问题释义

发布时间: 2015-07-02 来源: 《湖南日报》 发布者:xuxiang

开篇的话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民办教育发展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很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民办教育步入了健康发展、有序竞争的轨道,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社会公众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仍然存在一些误区,甚至存在民办教育“多余论”、“营利论”、“添乱论”、“劣质论”等认识。为此,本报与长沙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办“民办教育大家看”专栏,旨在通过情况公示、政策解读、热点释义、典型推介等形式,引导公众更加全面了解和认识民办教育,增进对民办教育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民办教育更好的发展环境。

政策解读

问: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问:民办学校有哪些类别?由什么部门审批?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包括实施学历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高等职业院校)、学前教育(幼儿园)、自学考试助学(通常指“专修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面向学生的学科培训学校)的民办学校,另一类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包括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民办学校都由谁来管理?

答:民办学校的管理权属一般根据审批权限确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在长沙,高等院校(含非学历高等学校)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审批,并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科院校除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由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初级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和培训学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初级职业技能和非技术岗位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管理。涉及民办学校的各种投诉举报,最好找对应的审批管理部门。

热点释义

问:托管是不是民办学校?由什么部门管理?

答:目前,我国对于托管产生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尚处于理论界探讨的盲区。有观点认为,托管主要面向中小学生提供接送上下学、中晚餐饮食服务、午休安排以及行为管理、作业辅导等服务,这其中,接送学生和安排学生饮食、午休等均不属于教育的范畴,因此,不能简单地将托管机构归类于民办学校、或者简单地将其界定为民办教育机构。

就托管机构的管理问题,江西九江市、内蒙古赤峰市等地都进行了有效探索,并取得了成功经验。长沙近年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2012年,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纪发〔20128)明确提出“将不含文化教育培训的托管机构,明确为营利性的家政服务公司,经消防部门前置审批后,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到物价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等相关手续”, 20138月底,市规范社会办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校外托管暂由工商部门摸底造册,澄清底数,为今后立法做准备”。20148月,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明确工商部门牵头,全面摸清底数,出台管理办法,加强当前管控。

问:教育咨询公司可以办学吗?

答:教育咨询公司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管理的经营性企业,其门槛相对较低,业务范围一般为教育信息服务等。因此,教育咨询公司不是民办学校,是不能办学的。

问:如何甄别和选择民办学校?

答:甄别和选择民办学校,一般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看机构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名称使用上有严格规定,譬如培训学校,一般是“长沙市××区××培训学校”。二是资质证明。凡正规审批的民办学校,都有经教育或人社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且张挂在学校醒目位置。三是看师资力量。正规民办学校,应该具有自己专业(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队伍,而且要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看评估结果。正常运行的民办学校,主管部门每年都会组织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估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整改”、“不合格”等,并且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