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庭:建议委托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来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 2015-03-20 来源: 《大河网》 发布者:xuxiang

中国加入WTO及取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之后,学习外语的人数不断增长,我国的教育国际化也在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大、中、小学校开始聘用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在管理上也带来了不少新问题。特别是随着民办语言类培训机构的剧增,更加扩大了对外籍教师的需求量,从而出现了外籍教师质量良莠不齐,甚至是黑外教出现在市场中,出现了多列教学纠纷。然而,这些问题的背后,关键在于如何构建外籍教师管理体系和市场运作规范。  

全国政协委员、锡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杰庭指出,对于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外籍教师,宜疏不宜堵,在运用行政手段强化管理的同时,辅之以市场手段加强服务,逐步引导和规范外籍教师聘用市场,特别是要发挥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的平台作用。以下是关于构建外籍教师管理体系和市场运作规范的提案全文

案由:   

随着出国留学热的持续升温,国内语言类培训市场呈现出爆炸式发展势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办语言类培训机构有5万余家之多,它们承担着数量庞大的语言培训业务,随之而来的也形成了对外籍教师的巨大需求,这与我国现行的外籍文教专家及语言类教师的聘用渠道、标准、办法等产生了巨大矛盾,其主要表现为:  

一、大多数语言培训机构不具备招聘外籍教师的资质,并且,在短期内也无法取得招聘外籍教师的资质。

二、国内尚未形成良性的外籍教师劳务市场,众多的民办语言培训机构无法以正常的渠道获得能够满足它们需要的外籍教师的信息、直至招聘到合格的教师。于是,在外籍教师招聘过程中乱象丛生­­——许多学校在录用外籍教师后没有进行必要的背景考核或资格证书鉴定,也不对工作签证或背景进行调查核实;在录用时更没有进行岗前培训,以及执教期间的监督和服务,从而出现教师质量良莠不齐培训质量不断下滑,教学纠纷时有发生,不少家长、学生反映强烈。  

鉴于这些情况,不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联手外事、外管、劳动等部门出台地方性管理文件,以求理顺外籍教师聘用事务,规范外籍教师聘用市场。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教委、外事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于20149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外藉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语言类外籍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要求从201411月起,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在学前幼教机构、中小学、国际学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学工作的,应当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教学的,如未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等等。  

这样的规范和要求无疑是必要的,其出发点也是不容质疑的。然而,以行政手段规范外籍教师聘用市场,其作用毕竟有限,加上监管难度大,成本高,其结果只能是继续放任自流,外籍教师聘用状况依然如旧,状况令人担忧。  

我们认为,对于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外籍教师,宜疏不宜堵,在运用行政手段强化管理的同时,辅之以市场手段加强服务,逐步引导和规范外籍教师聘用市场。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作为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工商联主管的由热衷于民办教育事业的投资者组成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集聚了众投资者们熟悉运用市场方式服务本行业和引导本行业企业依法依规办学的丰富经验。   

建议:  

一、请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委托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联合教育学术机构,研究、构建适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求,而区别于文教专家标准的语言类外籍教师准入标准、职业规范,构建语言类外籍教师培训课程和合格证书颁发体系,并将其纳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体系。同时,委托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联合专业教育教学机构对具有教育学专业但相关工作经历不足2年的外籍人员提供培训、实习机会,帮助其依法获得外国人在华工作证书,从而满足民办教育机构用较低成本聘用较高质量的外籍教师的需求。  

二、委托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建设语言类外籍教师人才数据平台,实现对口人才资源供给的整合和对接,并且,按照市场规律,建设新型劳务派遣管理体系与线上线下运行模式,实现对外籍教师聘用、执教、管理等一揽子服务,以解决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监管不到位、服务跟不上所导致的市场混乱局面,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