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芬建议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息联合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1-28 来源: 《新民网》 发布者:xuxiang

    如何杜绝 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非正常停止办学事件?如何抑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办学现象?省人大代表 徐亚芬 建议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管理体制,建立 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信息联合公开制度。

  用 徐亚芬 的话说,当前我省 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经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机构占市场主体;第二类是经人社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第三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教育咨询类公司,虽然经营范围不包括教育培训,但这类培训机构大多数都在超范围经营,非法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第四类是既无办学许可证、也没有在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即:市场上打着一对一辅导的各类非法 教育培训机构 )

  第一、第二类培训机构由于审批主体明确,监管基本到位,培训业务基本有序规范;而第三、第四类培训机构,由于存在监管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导致监管缺失。徐亚芬 说,比如在对无证无照办学行为的查处时,涉及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但在实际查处过程中,大多数都是部门各自为政,按各自职责查处,缺少部门牵头执法。因此形不成合力,导致无证无照办学现象屡禁不绝。

  为此, 徐亚芬 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对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等非培训机构,以及一些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从事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出台省级法律法规,明确查处主体,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比如,可以建立一支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在 教育培训机构 监管中的牵头作用;同时,通过建立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无证无照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重点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正常停止办学事件,有力打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引导教育培训市场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 徐亚芬 建议通过建立信息联合公开制度等方式,来创新监管方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培训机构可以公开的内容(诸如办学理念、办学条件、经营范围、年检情况、师资队伍、开设课程、收费标准、财务状况、广告内容等)全数公开,引导社会参与监督。在公开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设置评估内容和标准,联合开展 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媒体上公示。此外,还可设置教育培训消费者热线,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实现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徐亚芬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