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海:关于扶持民办高校的若干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 2014-03-10 来源: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网》 发布者:xuxiang

案由: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迅速成长,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共有民办高校707所,在校生533.2万人,占全国高校总数之比分别达到28.9%22.3%,而且有了一批可以承担硕士层次人才培养的民办高校。但是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对前景的展望较为悲观。一是生源减少,虽然毛入学率和录取比例都在提高,但民办高校招生压力明显增大,规模扩大的红火日子已是昨日风景;二是学费的提高余地已经不大,再提高学费会较大影响录取率、报到率和在校生的稳定率;三是在收入难以增长的情况下,物价水平却不断提高,办学成本加大;四是招生方面的国际压力加大,出国留学倾向已经从高收入阶层迅速向中等收入阶层蔓延;五是MOOC的迅速发展,使接受高等教育的形式多样化,有学习愿望的人随时随地都可网上注册学习;六是毕业生就业难,严重地影响着高考生进入民办高校的热情。这些情况使民办高校的办学隐忧加重,积极性受到挫伤。

 

建议:

针对这些情况,教育部应该以调查研究为依据,以提振民办高校的办学信心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对民办教育予以积极扶持。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支持。从2008年起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2009年听取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时起,国家就提出了对民办学校实行财政支持,已历时五年。但到目前为止依然是“只有说法,没有办法”。民办高校的办学环境没有实质性改善,处境更加艰难。建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在2014年教育经费预算中设立支持民办教育的专项资金,构建差异化扶持政策,并督促地方政府予以落实。

    二、向民办高校购买服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样,同属公益事业,其教育行为是公共服务。因此国家应实施购买。鉴于各级各类民办高校提供教育服务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先从购买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做起。从2011年起,已有5所民办大学承担了专业硕士的培养任务,2013年他们又开始第二批申报。为一个硕士点的建设,他们付出了不少于5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政府应该出台办法,予以“买单”。

    三、建立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加快地方本科院校向培养应用型人才“转型”,是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工程。我国的民办高校发源于市场,从一开始就特别注意贴近市场,贴近社会,贴近企业,贴近就业,在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模式选择、教学改革上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可以认为,他们在这些方面的改革动力大于公办院校,取得的成果也多。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民办高校功不可没。建议教育部设立民办高校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并予以资助,一来推进民办高校的高水平建设,二来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经验和范式。

    四、师资队伍建设扶助工程。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是当前最根本、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受办学历史、体制、资金等因素影响,其总量、质量、结构都差距不小。国家主管部门除了监督、评估等手段外,应更多考虑给予实际的支持。为此建议教育部为民办高校设立“师资队伍建设扶助工程”,其内涵包括:一是资助民办高校建立与公办学校等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填平其体制沟壑,使教师可在不同体制间实现无障碍流动;二是免费为民办高校教师进行师德和业务培训,并逐步实现“全覆盖”;三是在教师科研立项、成果奖励、职称评定、出国进修、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都为民办高校留下相应名额。

    五、管理干部支持工程。管理干部的严重缺乏是民办高校的又一条“短腿”。建议教育部为民办高校设立“管理干部支持工程”,其内容为:一是加大校长、书记高级培训班密度,并向下延伸至副职;二是开办中层干部管理培训班;三是从公办院校中选拔一批管理骨干,采用“停薪留职”的办法,到民办高校任职,由民办高校发给薪金;四是支持公办学校或企业与民办高校合作,互相挂职锻炼。

    六、鼓励民办高校参与协同创新。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和省级的同类计划都已开始实施。但是,这类计划把民办高校排除在外。实际上民办高校在这方面更有优势。为此建议在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方面,应鼓励民办高校参与,并与公办院校一样享受相关经费支持。

    七、改变对民办高校评估方式。民办高校只有十几年办学历史,而且缺乏雄厚资金支持,师资状况和生源状况远在公办大学之下。而且他们在办学思路上的优势和特色是“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因此,用师生比、图书册数、教学仪器设备值、校园面积等一系列指标评估民办高校,显然是不科学的。为此建议:一是暂停对民办高校的合格评估,代之以办学条件方面的数据监控;二是把学校自建自评时间延长到5年以上,每年提供质量监控报告或自评报告;三是进一步研讨评估指标体系,吸收民办高校专家参与,适当增强指标的弹性、代偿性、指向性和参考性。

    八、把“清歧”进行到底。对民办教育的“清歧”已有五年,但清理结果、纠正情况等都未向社会说明,社会监督无法进行。已经被大家公认的一些歧视性政策至今也不见动静。新出台的文件中可能又出现新的问题。为此建议教育部加大工作力度,增加透明性,拓宽沟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河北传媒学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