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三项行动”促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13-12-09 来源: 《浙江教育报》 发布者:xuxiang
本报讯(通讯员 台 宣)今年以来,台州市椒江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的管理,通过“三项行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标准化、公益性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上等级、上水平,实现民办学前教育再规范、再发展、再提升。
开展无证园“三个一批”整治行动。在对全区120家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后,椒江区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隐患程度和扶持难易程度,将全区未审批的幼儿园分成准办园、筹办园、关停园,通过确认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推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同时,该区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幼儿园准入和年审机制,加强对这些幼儿园办学水平的检测和评估,对达不到国家规定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不予批准,从而遏制“未批先办”行为。
实施民办园上等级、上水平建设行动。该区明确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民办幼儿园升等晋级、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等,并在经费、师资、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其中规定,民办幼儿园被评为省一级、二级、三级的,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5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奖励,切实将工作重点从重视发展数量转移到发展质量上来。
推进公益性幼儿园扩面行动。该区将民办幼儿园办园用地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按省二级以上标准建设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在用地指标安排、用地性质、土地供给方式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政策。同时,扶持村集体举办公益性幼儿园,安排200万元对创办规模在6班以上的村集体公益性幼儿园进行专项奖励,并按公益事业用地及建筑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和补助,以公共政策杠杆撬动更多人力、财力向公益性幼儿园集聚。
目前,该区共有省级幼儿园62所,优质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53.6%,数量居台州各县(市、区)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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