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抓好三件事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13-12-02 来源: 《浙江教育报》 发布者:xuxiang
□安吉县教育局局长 宋焕新
笔者认为,要把《意见》贯彻好,各级政府必须重视抓好三件事:
一是真正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像重视民营经济一样来重视民办教育。浙江经济发展快速健康,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浙江教育也一样,没有民办教育的崛起,教育强省和现代化目标将难以真正实现。另一方面,要像重视抓公办教育一样抓民办教育。要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其实,“民办教育”的提法有争议,学校(机构)有公办、民办,而教育的本质是一致的,没有公办、民办之分。我认为,学校是民办的,教育是社会的,责任是政府的。如果认识层面的问题不解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仍是一句空话。
二是正确定位、合理规划民办教育的发展。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力量进入教育领域,但是,不是什么领域都鼓励,而是有针对性、有目的地鼓励和引导民间力量进入教育领域。公办教育要集中力量保基本、保公平、保均衡,民办教育则应该走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路子。群众对教育的需求除了基本、公平和均衡之外,还有优质、特色、多样的追求,这就是民办教育的巨大发展空间。从县(市)一级区域看,特色化的职业教育、优质化的基础教育、多样化的社会培训等都应成为民办教育重点发展的领域。所以,县(市)一级政府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情况,科学规划,做到公办、民办教育统筹发展,两条腿走路。
三是着力清除影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坚持两手抓:一方面要破解几个难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如保障举办者合法权益,落实教师队伍人事、社会保障等政治经济待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等奖励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几种手段,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如督导评估、年度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等,使民办教育有序、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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