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 2021-07-06 来源: 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者:yuzijie

 

北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

(试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5

 

   

  .....................................................

  .....................................................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建设原则.................................................. 2

4 规范框架.................................................. 2

5 基础设施.................................................. 3

5.1 校园网络.............................................. 3

5.2 网络中心机房.......................................... 3

5.3 数据中心(选配)....................................... 4

5.4 普通教室.............................................. 4

5.5 计算机教室............................................ 5

5.6 直录播教室............................................ 6

5.7 数字终端.............................................. 7

5.8 公共场所信息化......................................... 8

5.9 校园数字广播.......................................... 8

5.10 校园电视台(选配)...................................... 8

5.11 智慧教室(选配)...................................... 9

5.12 技术赋能新型专业教室(选配)......................... 10

5.13 智能校园环境 (选配).................................. 12

5.14 智能安防............................................ 13

6 数字教学资源............................................. 14

6.1 基础性资源........................................... 15

6.2 特色化资源........................................... 15

6.3 校本化资源........................................... 15

7 应用软件................................................. 16

7.1 校园信息发布系统...................................... 16

7.2 校园门户............................................. 17

7.3 教育管理应用......................................... 17

7.4 教育教学应用......................................... 17

7.5 学习应用............................................. 17

7.6 校本教研应用......................................... 18

7.7 教育评价应用......................................... 18

7.8 生活服务应用......................................... 18

7.9 教育大数据应用(选配)................................ 19

8 互联网服务(选配)........................................ 20

8.1 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 20

8.2 互联网学科学习在线服务................................ 21

8.3 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 21

8.4 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 21

8.5 互联网教育直播及视频服务.............................. 21

8.6 互联网教育教学平台服务................................ 21

8.7 互联网存储及计算服务.................................. 21

9 网络和信息安全........................................... 22

10 教育信息化服务.......................................... 23

10.1 运维服务............................................ 23

10.2 专业服务(选配)..................................... 23

 

  

本规范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制。

本规范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提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专业团队、各区教委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者及教育信息化一线专家共同研制,以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玉顺、张宪国、田鹏、杨清、吴颖惠、于瑞利、贾康生、杨剑英、张学虎、时宏民、马涛、贾远朝、李勇、赵海涛、胡庭锋、姚维红、张宇、赵海峰、宋衍、代帅、路晨雨等。

  

教育信息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显著特征。当前,教育信息化正迈入转段升级2.0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赋能教育改革迈向智能发展新进程,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走向新的阶段,加快实现伴随每个人一生的教育、平等面向每个人的教育、适合每个人的教育、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精神,适应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规范和引领北京教育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立足北京教育信息化建设基础与发展需要,秉承优质均衡、技术赋能、创新驱动、适度超前的思想,加强统筹引领,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明确“基本功能”及“选配功能”[1],统一标准,补齐短板,推进探索;推动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满足全市中小学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时代需求;规范教育信息化项目评审,为项目评审、财政评审和信息化条件保障提供依据。


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北京市中小学校[2]信息化建设内容,全市中小学校在信息化建设时应在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遵循本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 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T 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2080-201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 50311-2016《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JY/T 0607-2017《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信息模型》

JY/T 0610-2017《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实施指南》

JY/T 1002-2012《教育管理信息教育管理基础信息》

JY/T 1004-2012《教育管理信息普通中小学校管理信息》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20192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20192

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20185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84

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20184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20166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20153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20123

北京市《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20187

北京市《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20185

北京市《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20169


3 建设原则

1.市级统筹、区级主责。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满足学校办学实践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市区校协同,城乡学校统一标准,规范配置。积极响应“云网一体化”要求,优先集约统筹、云化服务,鼓励学校信息化特色发展与深度应用。

2.夯实基础、适度超前进一步夯实学校信息化基础保障,提供多样化基本配置和选择配置,满足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鼓励根据学校规模、班额数量,开展探索性融合实践,允许学校信息化适度超前发展。

3.应用为先、优化服务。倡导学校信息化开放发展,以可用、适用和易用为出发点,提高教育教学应用效果,鼓励机制创新,优选成熟互联网教育云服务,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4.数据驱动、技术引领。关注教育数据全域汇聚与深度应用,推动物联化、智能化技术前瞻发展,着力教育改革重难点突破。积极关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动技术、模式、治理、素养等信息应用生态全面发展。

4 规范框架

本规范参考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遵从当前中小学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影响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建设模式要求,按照我市“云网一体化”要求,倡导市、区、校协同集约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引导学校面向国家教育信息化基础平台、重大应用开放信息化建设,保障国家教育信息化2.0“互联网+教育”大平台背景意义下学校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

注1:*代表“选配”

1 北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内容框架

5 基础设施

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指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信息化基本条件和信息化活动基本场所环境,包含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基础设施。硬件基础设施以满足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办公需求为配置依据。鼓励学校软件基础设施开放性发展,优先使用国家、北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云服务,可购买教育企业提供的成熟云服务,运用混合云技术打造学校信息化软件基础设施。

5.1 校园网络

提升基础网络建设标准,支持学校所有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网络接入,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接入服务,支持师生与管理者更方便地获取网络信息。

(1)接入带宽[3]不低于百兆进校,并可根据学校应用规模按需调整,满足校内各类接入终端日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管理的正常需求。支持高峰群体并发性访问满足学校深度融合应用及应对突发情况情景下管理与教育教学需求。

(2)无线校园网络覆盖教育教学、办公和活动等主要场所,支持移动教学、移动学习和移动办公。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人数和实际需要确定学习区、活动区等区域网络AP负载量,精细网络配置。

(3)在有条件的区,为学校网络环境提供升级空间,可考虑光纤入教室和5G覆盖;支持IPv4/IPv6双栈协议;建构网络虚拟化能力。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1

中小学

有线网络

学校互联网接入带宽3不低于百兆;

IPv4/IPv6双栈、网络虚拟化、光纤进教室(选配)。

有线网络配置应结合区域统筹实际。

2

中小学

无线网络

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人数和实际需要确定学习区、活动区等区域网络AP负载量,精细网络配置(选配);

5G网络(选配)。

无线网络配置应结合区域统筹实际。

 

5.2 网络中心机房

网络中心机房是校园网络系统的核心部分,配置有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等,保障校园内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畅通,实现校园广播网、校园电视网、校园安防网等多网融合,有效支持监测和处理网络安全管理问题,保障学校安全上网。

依据学校规模配备相应的交换机及网络中心环境,网络设备配置应满足实际需求,并适应实际需求动态优化。在区级统筹管理原则下,网络安全设备配置到位,实现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功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3

中小学

网络中心机房

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规格及数量按需配置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施安全防护(选配)。

 

 

5.3 数据中心(选配)

数据中心是指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办公数据汇集、交换、分析和应用而建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是学校全业务、全场景、全过程数据存储、数据交换、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的支持与保障单元。

原则上30个班级规模以下学校不单独建设校级数据中心。按照北京市“云网一体化”“促进行业云应用”等要求,利用好上级部门建设的统一数据中心。确需单独建设数据中心的学校,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获批后开展建设。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遵循数据中心建设国家标准以及北京市禁限目录要求开展建设。

数据中心建设所配置的数据存储设备、应用服务器规模应适度超前,数据应用深度应引领实践前瞻。数据中心应配有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配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4

中学

数据中心(选配)

服务器、存储设备规格及数量按需配置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实施安全防护方案(选配)。

1)优先使用区、市、电信服务商数据中心服务;

2)配置规模合理,按实际需要适度超前。

 

5.4 普通教室

普通教室指多媒体化装备、常态化教学应用教室,配置多媒体展示设备及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且应100%覆盖。配备的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内主要电子设备的集中控制;多媒体展示功能要充分考虑演示效果,以清晰度、屏幕尺寸、用眼健康等视觉效果作为重要衡量指标。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5

中小学

普通教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4]

无线网络配置,多种方式终端访问,能支持50个终端同时接入,以及并发大流量,相邻教室互不干扰,符合实际教学需求;

电子班牌,可进行信息发布,具有人脸识别、查询等功能(选配);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设备整合;

教室摄像头(选配);

教师用计算机1台;班级公用计算机2台(依据场地许可及需求,选配);

根据教室实际面积,交互式显示屏设备一般不超过75英寸或80英寸以上设备(选配);

连接学校教育教学应用系统,特别是备课、授课、评价等业务系统,实现班班通。

普通教室建设要100%覆盖。

 

5.5 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教室是学校开展信息技术必修课的主要教学场所,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实践的重要保障,需配置规范的网络环境、计算机设备及课堂教学管理软件。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6

小学

计算机教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设备整合;

教师用计算机1台;

学生用计算机按学校最大班额配置;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

计算机服务管理软件;

交换机100/1000Mbps 自适应,数量大于等于1台;

服务器2台(配置在网络中心机房)(选配);

辅助电子设备,包括音箱等,按需配置。

1)计算机教室数量依据办学规模,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校办学条件标准》(20185月)执行配置;

2)计算机教室数量可在实现计算机必修课基础上,考虑其他学科教学要求酌情调整;或可按生机比10:1比例进行配置(选配)。

7

初中

计算机教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设备整合;

教师用计算机1台;

学生用计算机按学校最大班额配置;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

计算机服务管理软件;

交换机100/1000Mbps 自适应,数量大于等于1台;

服务器2台(配在置网络中心机房)(选配);

辅助电子设备,包括音箱等,按需配置。

1)计算机教室数量依据办学规模,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校办学条件标准》(20185月)执行配置;

2)计算机教室数量可在实现计算机必修课的基础上,考虑其他学科的教学要求酌情调整;或可按生机比8:1比例进行配置(选配)。

8

高中

计算机教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设备整合;

教师用计算机1台;

学生用计算机按学校最大班额配置;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

计算机服务管理软件;

交换机100/1000Mbps 自适应,数量大于等于1台;

服务器2台(配在置网络中心机房)(选配);

辅助电子设备,包括音箱等,按需配置。

1)计算机教室数量依据办学规模,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校办学条件标准》(20185月)执行配置;

2)计算机教室数量可在实现计算机必修课基础上,考虑其他学科的教学要求酌情调整;或可按生机比6:1比例进行配置(选配)。

 

5.6 直录播教室

直录播教室是指能支持网络实时直播及录像存储播放的多媒体教室,是用于为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进行全程自动或半自动录制的专用场所,可供学校录制优质课堂教学课例,支持优质资源存储、共享和交流。可支持校本教学反思和跨校教研活动开展。

直录播教室可设置教师授课区、学生学习区、听课观摩区和设备控制区等,各区可独立设置,也可混合布置。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9

中小学

直录播教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以上;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设备整合;或智能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选配);

教师用计算机1台;

音响系统及辅助设备;

课堂实录系统,双机位;

四机位高清摄像头,可实现无线传输;支持实时直播和非实时点播(选配);

能接入管理平台,具有全局环境设施、系统设备控制等全自动综合控制功能,如开关信息化设备、信号切换、灯光控制及空调控制等。

1)每所学校至少可配置1间直录播教室;

2)学校直录播教室数量可按班级规模数量进行配置,每12个班级可配置1间直录播教室;或按需配置(选配)。

5.7 数字终端

数字终端担当信息化应用数字计算或显示功能,支持师生、管理者开展面向教育教学业务融合的信息化活动,包含校园环境内能接入校园网络的各种终端设备。

数字终端包含以下类型:

1)教师用计算机。为专任教师配备笔记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或云终端,配置比不低于1:1其规格必须属于同类产品主流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师用计算机应满足正常教学和办公的需要;鼓励选用国产设备与软件。

随着技术发展,在经济允许情况下,按照信息化设备淘汰规律,坚持需求导向,配备功能更完备、使用更方便的终端设备;有条件的区可配备用于教育教学的智能移动终端。

2)办公场所用计算机。办公场所需配备适量计算机,支持学校内部行政办公使用,以满足学校正常办公业务需要进行配置。

3)公用终端在学校公共区域配置适当数量的公用终端,提供普适性信息技术应用环境。在学校公共服务区域(如图书馆、活动室、行政楼等)配备为师生提供信息服务的公用终端。公用终端类型可按需配置,如大屏幕电视、触控一体计算机等,以满足师生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以上终端类型中,如果使用地点较为固定,优先使用云终端模式建设。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10

中小学

教师用计算机

以不低于1:1配比为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云终端;

参考同类产品主流配置;

优先选用国产软件与外设设备。

优先用云终端方式集约化建设。

11

中小学

公共终端

安装在学校公共区域;

数量按需配置。

12

中小学

班级公用计算机

参考“标准教室”,每教室可按需配置2台公用计算机(选配)。

13

中小学

学习终端

——学校配置

参考“智慧教室”配置要求(选配)。

需有明确的探索期、试点期和普适应用期等阶段划分,逐步推进,确保绩效。

5.8 公共场所信息化

学校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信息化须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及校内会议、演出活动等基本要求而配置,采购必要的音响系统、视频设备、舞台灯光照明等系统,根据场地大小、舞台大小、后期维护费等因素选择适当设备。有特殊需求的公共场所信息化条件,建议“选配”,如需要录像的场地,可根据需求安装录像系统;需要支持视频会议的场地,可根据需求安装视频会议系统。

所有会场设备安装一键启动功能(时序电源),方便师生使用,减轻工作人员负担。大中型会场舞台左右两侧及中间位置预留各种接口箱,包括VGAHDMI、卡农口、6.5mm口等。

风雨操场以及学校文印室等可按需配置信息化条件。

5.9 校园数字广播

校园数字广播系统实现语音播放,为学校上下课、通知、升国旗、课间操、播放课间音乐等提供语音服务。

校园数字广播支持校园有线或无线广播。新建的校园广播系统可与校园网络多网合一,从而建成基于校园网络的数字广播、电视、会议等应用系统。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14

中小学

校园数字广播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校园数字广播系统;

智能播放系统;

多路调音台;

音箱、音柱;

功放、话筒等。

(1)校园数字广播系统优先采用多网融合方式建设;

(2)校园数字广播要向语文教学及跨学科整合应用方向延伸。

 

5.10 校园电视台(选配)

校园电视台是运用摄、录、编、播一体化多媒体视频功能,以视频信息形式为学校师生提供文化、艺术、美育等服务的系统。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校园视频中心,该中心配置演播室、导播间、灯光系统,为校园闭路电视系统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新建校园电视系统可与校园网络多网合一。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15

中小学

校园电视台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网络直播系统;

非线性编辑系统;

视频系统;

音频系统;

切换系统;

图像资料采集系统;

虚拟演播系统;

灯光系统。

(1)校园电视台系统优先采用多网融合方式建设;

(2)校园电视台要向学校社团课程、语文教学及跨学科教学应用方向延伸;

(3)所有视频应满足高清标准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配置4K标准校园电视台(选配)。

 

5.11 智慧教室(选配)

智慧教室是以移动终端一对一配置为外在表征,以智能教学系统支持课堂教学自主、合作、探究和多元化互动的现代化教室。支持师生、生生互动,并能针对性、即时性地支持资源推送,便捷采集学生学习行为和学习过程数据,支持课前、课中、课后一体化教学设计及全过程评价。

智慧教室硬件建设包括网络设备、智能教学软件系统、终端设备等。终端设备包括学生移动学习终端(Pad),教师演示设备(Pad、大屏、同屏信号适配器等),无线集中充电管理设备。需配置高性能网络环境以保证师生、生生互动情景下的高并发、强交互需求。

移动学习终端可根据学校智慧教室应用发展阶段而配置,包括探索期、试点期、普适适用期,其内涵可随社会和经济发展不断变化。为推动变教为学、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实践生态发展,可以有学校购置配置和学校在标准规范引导下BYOD(自带设备)家校协同配置两种模式,以提高学生移动学习终端拥有率。

学校购置配置模式下的移动学习终端数量,可依据参与移动教学的学生数量或同步智慧教室数量需求配置。BYOD家校协同配置模式下的移动学习终端数量可以年级为单位,按照智慧教室应用发展阶段要求,逐渐实现移动终端普及,最终达到1:1配比,并为学生自带设备提供网络接入、充电、储存、专用课桌等配套服务。

有意愿的学校可分阶段开展智慧教室建设与应用,分为探索期、试点期和普适应用期,其中探索期为1年,试点期为2年。探索期可建设1间智慧教室;在探索期后确有效果的情况下,可进入试点期,可申请增加智慧教室配置,原则上不能超过3间智慧教室。试点期结束后可进入普适应用期,需结合区情、校情选择推进范围和模式。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16

中小学

智慧教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实现教室设备整合;或智能多媒体中央控制系统(选配);

教师用计算机1台;

学生用移动终端数量,按学校最大班额配置;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

无线AP,按需配置;

教学互动支持系统;

配套录播系统(选配);

辅助电子设备,包括移动终端收纳柜、音箱等,按需配置。

11年探索期内,每所学校可配置1间智慧教室;

22年试点期内,智慧教室数量可增加配置,原则上不超过3间智慧教室(选配);

3)普适应用期,学校选定建设模式。

17

中小学

学习终端

——BYOD协同配置

有学校依据校情、区情及学校教学改革需要配置(选配)。

1)需要有试点应用、模式生成、绩效评定实施过程;

2)教室有配套充电柜等设施。

 

5.12 技术赋能新型专业教室(选配)

技术赋能专业教室是指在人工智能教育、科学教育、创客教育、STEM教育等各类创新教育发展综合推动下,融合探究实验、智能机器人、视听体验、动感操控、动漫创作、3D打印、“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元素,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和资源条件,系统化设计和开发的创新性专业教室。

整体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支持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数字化实验探究,促进学科概念的深度建构与迁移应用,面向学科发展的“数字化探究实验室”。第二类是支持学科专业教室或专题性实验为特征的教室,以特定知识域为依托,提供概念探究与实践体验,称为“创新实验室”。第三类是以支持创意设计与创新制作为特征,具有创客教育品质特征的创新环境,称为“创客教室与开放创新空间”。

(1)数字化探究实验室

数字化探究实验室以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科学思维和创新思维为目标,打造技术增强的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学科知识学习、知识概念建构、问题解决迁移应用相整合的深度学习体验。包括物理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化学数字化探究实验室、生物数字化探究实验室、生物显微数码互动实验室、数学数字化实验室(如数学图形计算器实验室)等。

2)创新实验室

依据技术融入程度及方式不同、学科专业融合性质不同、学校办学文化和办学特色不同,创新实验室可表现为不同形态,包括人工智能实验室(如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软件编程等)、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化3D创作实验室、数字影音创新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机器人实验室、生命探索实验室、创意/设计/制作实验室、VR/AR/MR实验室、数字体育馆、数字校史及博物馆等,以及与数学、科学、工程技术、人文艺术相关的现代化STEM室。在实现上,或以人工交互、三维仿真、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3D打印和模式识别等技术为基础,推进学科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等教学功能场所的升级改造;或配备先进的可交互智能设备,新建面向智能科学、智能制造、生命科学、宇宙探索、智慧阅读、艺术创作等实验室。

创新实验室应具有学科教育教学环境,配有相关课程资源及软件,支持师生自主探究与互动演示,开展科学探究活动。研发以学生综合素养培育为目标的校本化课程体系。课程通常以项目化学习方式实施,提供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实验活动条件。

3)创客教室与开放创新空间

创客教室提供创新能力培育物理场所,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小研究、小创造、小发明等实践活动。创客教室可配置信息技术和编程设备、机器人及创意制作设备、制造加工工具、工艺美术创作设备、数字媒体与艺术设备、创意模型设备、建筑模型创意沙盘设备等。通常结合3D创意、物联网智能控制、机器人或无人机组装、编程和操作、电路设计、智能家居、程序开发等项目化校本课程。

为促进技术、空间及教学法深度融合,创新学校公共教育空间形态,打破固定功能设计思维,将学校整体或局部作为新型学习空间重新设计,打造开放性数字化创客教育空间。创客教育空间可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设施,包含基础设施、创客主题教学活动器材和加工工具类器材等,以高效互动、丰富资源、先进技术智能学习环境为支撑,以多屏互动技术支持互动学习和跨屏协作学习,借助技术手段创设体验情景促进学生知识构建,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深度学习。

在学校具有配套师资条件或同步配置师资许可的情况下,可申请建设技术赋能新型专业教室。中学可配置学科数字化探究实验室;中小学可配备1间创新实验室,特色多元且在24个班级规模及以上的学校,可按需配置创新实验室;鼓励学校以创客教育空间设计推动学校开放学习环境建设,设计多功能型教室与实验室,倡导一室多用,提高空间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实践教育基地等共建创客教育空间,支持学生参与并进行高水平项目化学习、体验学习。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18

中学

数字化探究实验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以上;

学科关联性数码设备;

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专业性应用软件。

每所学校可配置数、理、化、生物等学科探究实验室。

19

中小学

创新实验室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涂鸦墙与创意墙;

监控摄像头;

实物展示台;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以上;

其他各类与创新实验室主题相关设备、软件等,按需配置。

1)每所学校需配置1间创新实验室;

2)创新实验室数量可按需配置。

20

中小学

创客教室与开放创新空间(选配)

网络信息口不少于4个;

涂鸦墙与创意墙;

监控摄像头;

交互式显示屏设备80英寸以上;

创客主题教学活动器材,如加工工具类器材、结构与机械套装、三维创意设计软件、开源编程平台、开源电子器材、创意机器人套装等;

开放创新空间依学校特色按需设计和配置。

1)每所学校可配置1间创客教室(选配);

2)开放创新空间结合学校办学理念设计与实施(选配)。

5.13 智能校园环境 (选配)

智能校园环境是指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校园环境物联化、智能化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全面互联,加速校园各类数据汇聚融通、业务过程动态融合、教学流程灵活重构、学习方式多元发展,促进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精准化管理与科学化决策有效达成的现代化校园环境。

智能校园环境可实施的技术包括智能手机、智能卡、可穿戴设备(如智能手环)、门禁闸机、人脸识别、人工智能分析、边缘计算、红外测温、视频监控、楼宇自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及各种现代物联传感设备设施,支持对人的信息及物的信息实时、静默、伴随式采集,实现校园物理环境、设施设备环境、业务运行环境、教育教学文化环境全向度、立体化、沉浸式感知,打造绿色、平安、便捷的智能化学校,促进学生个性健康成长和终身化学习发展。

支持广大中小学校创新发展具有上述智能特征的信息技术环境,引导学校分阶段试点建设,围绕问题解决逐渐对接智能化技术,促进数字校园向智慧校园渐近式、生成性发展。要特别注意在教育数据环境建设上,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审慎态度,遵从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保障技术教育应用的人本性。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21

中小学

智能校园(选配)

校园智能卡5系统及基于智能卡数据的应用(选配);

可穿戴设备(如智能手环)、门禁闸机、人脸识别、人工智能分析、边缘计算、红外测温、视频监控等智能传感设备的配置与应用(选配);

面向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智能技术及应用(选配);

面向学校设施、设备等信息的物联感知及智能化应用(选配);

能源管理系统,实现校园建筑的各种能耗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使管理者了解建筑能耗信息,辅助管理者制定能效管理策略;

楼宇自控系统对校园电力、给排水、新风空调等基础设施的物联网接入,实现对楼宇设备的智能化管控;

物联网综合平台(选配),实现校园智能环境、智能安防各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协同。实现对校园人、事、物的高效、便捷、准确的管、控、查一体化管控。

(1)面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区块链等技术前瞻开放探索;

(2)具有探索意识的学校可分阶段试点,围绕问题解决逐步突破,提高智能化技术应用实效。

5.14 智能安防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规定和行业标准,充分运用监控、防盗、电子巡查等技术手段打造校园智能安防系统,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技术防范,打造校园安全管理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对校园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紧急呼叫求助报警、电子巡更、电子监考、学生出入控制、访客管理、安防巡控机器人等功能。有特殊需要的学校,可部署各类安防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紧急广播与疏散系统、视频智能识别系统、应急定位求助系统和其他特殊类型安防子系统等。

学校智能安防应设置安防监控中心,部署综合安防平台,通过联动控制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消防系统等安防各子系统。对校园安防体系进行智能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协同指挥。同时可将校内人员的活动轨迹、分布态势等信息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实现对校内人、事、物等实时监控。该中心具备校园人、物等信息感知和处理能力,对校园安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对安全隐患发现、检查、全过程跟踪,做到对校园安全多角度实时监控和预警报警。安防监控中心应位于学校办公区中心位置,保证与其他部门地理位置接近,保持与校园内其他办公室、教室的电话、网络通讯畅通。专业人员值守要和消防监控和安保值守相结合,减少日常值守运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安防边界报警可定位为Ⅰ级,以充分保障学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要与市、区校园安全防控平台进行对接。

推荐建设功能包括:校园监控、校园安防、消防报警,安全防范综合管理、视频安防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应急响应、家长及其他访客对讲、停车库(场)管理等。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22

中小学

智能安防

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紧急报警求助、电子巡检、智能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按《标准》重点部位全覆盖;

教室摄像头(选配);

出入口人脸识别摄像机(选配);

校园安全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选配)

安防监控中心;

录像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

后备电源不小于1小时;

综合安防平台,对校园安防各子系统进行联动、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协同指挥;

安防巡控机器人(选配)。

(1)安防边界报警可定位为Ⅰ级(选配);

(2)与北京市校园安全防控平台对接。

 

6 数字教学资源

数字教学资源是指以数字化方式存在,并表现为丰富、多样、灵活的形态,包括文本、图片、视频、动画、交互式网页、严肃游戏、学科性App、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电子杂志等形式,可为学校教育教学应用的各类资源。

学校应本着“利用公共资源,引进各方资源,建设校本资源,开放自身资源”原则,积极建构校本化数字教学资源环境,采取“共享、购买、自建”多元策略持续推进。学校应优先使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中小学教育资源网中的资源;不重复采购区级购买的互联网服务资源。资源制作中,要符合资源规范。建议学校采用国家及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规范构建校本化数字资源环境。

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分为基础性资源、特色化资源、校本化资源等类型。

6.1 基础性资源

基础性资源是指与国家、地方教材配套的课程资源,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所需的共性化、基础性数字资源,这类资源包含与国家、地方课程配套的电子教材、配套课件、教案等,以及电子图书、期刊杂志等。通常由国家、省市及出版部门、社会服务机构配套提供。

学校办学特色需要的基础性资源,在与区级现有基础性资源确认不重复的前提下,可以购买服务方式申报支持资金。

6.2 特色化资源

特色化资源是指学校根据办学特色打造和提升而发展的一类数字化资源,其校本发展途径包括选择性购买的教与学资源,以及服务学校办学及文化特色而建设的数字资源。其发展受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环境及资源整合意愿和能力决定。

支持学校研究和开发支持上述特征形态资源的特色资源管理系统,或者可申请资金购买上述类型的特色资源服务。

6.3 校本化资源

校本化资源是指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专业人士在参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生成的资源,并按照应用场景、应用主题及业务特征而规范化、系统化汇集、整合的数字资源。学校应重视教学过程中各种生成性资源的积累与应用,如活动录像资源、讨论、试题、笔记等;注重重组和改造已有数字资源,增强数字资源的结构化、情景化,以适应学校实际教育教学需要。常见的校本资源包括:名师教学视频、教学课例、主题性资源、自编教案及自命题试题、学生作品、微课等。

支持学校研究和开发具有上述特征形态资源的校本资源管理系统。随着学校数字资源应用的深入,学校会出现系统化、结构化在线学习课程资源需求,建议优先购买互联网学习在线服务(参见节4.5.14.5.2)。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23

中小学

基础性资源支持

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资源;

支持学校购买办学特色需要的基础性资源(选配)。

优先选用由国家、北京市及各区提供的基础性资源服务。

24

中小学

特色化资源支持

支持学校开发特色化资源;

购买特色化资源(选配)。

 

25

中小学

校本化资源支持

(生成性资源)

支持学校研究和开发校本资源管理系统,对本校生成性资源进行管理与共享(选配)。

和国家、北京市教育公共资源服务无缝融合。

7 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指在学校基础设施支撑下,用于支持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数字化、网络化迁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整合重构、融合创新发展的各类信息化应用。

学校应用软件应走向统筹规划、整合性发展,建构校园软件基础平台,以整体化、系统性思维推动平台建设,实现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交换、统一安全防护与检测等,避免应用孤岛、数据孤岛。应用软件应考虑移动端使用需求,完成与相关设备的软件适配,方便用户使用。

学校应用软件来源应遵循如下要求:

1)对上级行政部门提供的云服务及业务应用要做到“能用尽用”“优先使用”,特别是具有通用流程和高度共享需求的应用,如教学管理、跨校教研等,采用云服务模式发展应用以获得大容量、高并发优势;

2)优先选用成熟的互联网云服务丰富学校应用生态,以服务代建设,减少学校运维,保障可持续发展(具体参见节4.5“互联网服务”部分);

3)具有校本特色的或深度融合的学校应用可采用自建模式,这类应用可以服务化方式部署,并提供标准接口,具有快速接入上级平台的能力;应用之间应实现基础数据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应用应注意扩展性、稳定性和易用性提升;应主动应用容器云技术,支持高峰时刻大流量访问。

7.1 校园信息发布系统

校园信息发布系统是以各种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富媒体等数字化形式,传递学校办学理念、展示校园文化、分享发展成果、发布公共信息及应急事件处理响应的通道,是提升管理水平、学校提高交流效率、推动教学创新的技术途径,其构成包含信息发布软件平台、各类文化展示终端及电子班牌等。

不支持学校单独开发、部署校园网站类信息发布系统,建议由各区及市级网站群集约部署。学校应融合校园公众号等互联网应用作为校园信息发布系统构成部分。

7.2 校园门户

校园门户是学校为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和公众提供一体化综合业务、定制化个人空间、综合性学校信息和校内外信息资源服务的集成化平台,是构建集管理、教学、学习、评价、科研、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平台服务环境,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各类应用互通、各类业务深度融合

门户能依据角色权限提供单点登录服务;提供系统消息、安全管理与认证、流程编排与重组等基础服务;支持个性化空间定制,基于业务流程可灵活重组,形成个性化、场景化、高可用性空间;可提供管理者各类专题服务,包括校情决策驾驶舱等。

 

校园门户应与上级行政部门云服务平台集成整合,能联合身份认证,实现数据共享及应用服务互联互通。

7.3 教育管理应用

教育管理应用是对学校、部门(行政、教学、后勤等)、年级、班级等组织对象管理业务的信息化发展,以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校综合行政、人、财、物及教育教学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

常见功能包括:综合行政办公管理、教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设备资产管理、工资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考勤管理、收费管理、消费管理、场所管理(含宿舍管理、食堂管理)、考场考务、考试监控、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等。

7.4 教育教学应用

教育教学应用指师生教育教学全业务过程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备课、授课、作业、测评、学习、课程开设、网络教学、班级建设等信息化教育教学活动功能。教育教学系统应支持教学创新,高效支持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开展,支持混合式教学、项目化学习等现代教学模式实践。

常见功能包括:排课选课、校本课程管理、教师备授课、课堂互动教学、教学诊断与评价、学习分析与评价、网络教学、班级空间、教师网络空间等。

7.5 学习应用

学习应用是利用信息技术创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校本化学习服务,为学生提供自主、灵活、个性化适应性学习支持,提供学习管理、学情反馈和学生成长记录。学习应用需重点发展面向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项目化学习、挑战式学习、关联问题解决与探究活动的课内外学习等。

常见功能包括:网络学习空间、在线自主学习、游戏化学习、基于社群的社会交互、学生社团、研究性学习等。

7.6 校本教研应用

校本教研应用是指学校为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而提供的教研业务支持服务,提供教研活动计划、组织与审批、过程管理、动态查询、成果管理与共享等全过程及信息化教研工具。应基于过程数据支持创新教研、“互联网+教研”,促进主题化、项目化、课题化的发展性和精准性教研。鼓励外部专家、专业人员为教师发展提供专业性引领,建构协同发展协作教研共同体。鼓励学校优先采用区、市建设的教研软件系统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常见功能包括:教师校本教研、网络听评课、网络研修、校本课题管理等。

7.7 教育评价应用

教育评价应用是指为改进教学、促进学习发展、提升学校信息化办学能力而开展的多主体评价支持系统,这类系统常基于现代评价思想,利用科学性评价模型而建构开发,以提供教师、学生、学校发展的量化干预指征和内涵性呈现。教育评价应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及各类业务系统,支持评价数据的伴随式、静默式采集与汇聚。重点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支持现代教育评价改革。

教育评价功能包括:教师评价、教师发展档案;学业诊断与评价(包括题库管理、阅卷、自动组卷、作业评测与在线测试等功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数字档案(包括如学生体质发展数据应用等)、学校发展评价等。

7.8 生活服务应用

生活服务应用是指为师生在校便捷生活、舒心从教、幸福成长而创建的信息化支持服务及数字化校园环境,包括基于信息技术的校园文化环境与生活空间、学生作品展示与宣传空间、基于信息技术的家校互动与开放性社会服务等。重点是家校互动应用,以便捷家校沟通、协同育人。

生活服务应用常见功能包括:教师文化活动空间、学校生活服务、学生课外活动空间、数字作品展示、文化开放、食堂消费、充值支付、家校互动等。

7.9 教育大数据应用(选配)

教育大数据应用是指对学校信息化各类应用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采集、汇聚、分析、挖掘,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治理等全业务领域现代化、高层次发展的信息系统应用。学校教育大数据应用构成包括:数据共享交换、数据目录服务、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和数据运维等,并注重数据安全与可信管理。

学校大数据应用切忌以产品导向展开建设,避免盲目性,要切合学校数据环境发展阶段开展适切性建设,鼓励学校从常态、局部教育数据入手,建构主题数据域,逐步发展主题数据仓库。围绕“精准决策、精细化管理和科学管理”“支持教学评价,实现教情、学情及时精准反馈”“精准教学、个性化资源与作业推送”“学习诊断、学习预警、综合素质评价”等应用领域,进行有效的模型建构与实践优化,进而开展“教学分析服务”“学习分析服务”“学生能力发展分析服务”“综合素质评价服务”等场景化应用,形成数据应用闭环生态,逐渐升级发展。

学校教育数据环境建设应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提升数据资源建设的规范性。注重发展物联化应用和移动化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数据伴随式采集。数据采集及数据应用应遵从国家、北京市和区级标准规范,注意和上级业务系统及互联网教育服务系统的数据融合。

学校大数据应用包括:学生成长数据应用、教师发展数据应用、智能校园全感知数据应用、学校综合治理数据应用。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26

中小学

校园信息发布系统

信息发布软件平台;

校内各种类型文化展示终端;

班级班牌。

 

27

中小学

校园信息门户

支持单点登录、统一门户;

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提供数据交换服务;

支持校园各类业务应用的数据整合和业务融通。

(1)建议优先使用区级此类云服务;

(2)支持跨域的联合身份认证,促进应用整合。

28

中小学

教育管理应用

综合OA办公;

互动交流;

教务管理;

选课与走班(适用于中学);

学生管理;

设备资产管理;

其他教育管理功能(选配)。

(1)建议优先使用此类区级云服务;

(2)区域没有提供服务的可选择成熟的互联网服务;

(3)学校依据自身需要定制管理功能,逐步推进。

29

中小学

教育教学应用

教师备授课;

课堂互动教学;

学习分析与评价;

其他教育教学功能(选配)。

30

中小学

学习应用

自主学习系统;

社团活动管理;

研究性学习;

其他学习功能(选配)。

31

中小学

教研应用

校本研修;

网络研修;

科研课题管理;

其他教研功能(选配)。

32

中小学

教育评价应用

学业诊断与评价;

学生综合评价;

教师发展档案;

学校发展评价;

其他评价功能(选配)。

33

中小学

生活服务应用

家校互动;

课外活动支持;

学校文化传播;

其他生活服务功能(选配)。

34

中小学

教育大数据应用(选配)

贯通数据采集、清洗、汇聚、分析、挖掘和应用;

选择聚焦性主题开展教育数据汇聚,包括学校管理、教学过程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综合素质评价;

开展教育建模,研究主题性数据分析服务,包括教学分析服务、学习分析服务等。

(1)建议学校从小的主题域开始,逐步推进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

(2)有计划开展关联性多维度数据汇聚,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深层次问题为目标,研究数据模型,支持数据分析与挖掘。

 

8 互联网服务

伴随互联网教育云服务生态发展及应用品质提升,鼓励学校信息化建设采用多方协同、多元合作发展新模式,促进学校从关注信息化建设走向关注信息化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赋能学校办学,减少学校运维负担。学校已建信息化应用应充分使用,发挥最大价值;新的信息化应用需求应充分调研,优先选用成熟互联网服务,不重复建设。

8.1 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

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及教研等业务的数字资源服务,以及面向学科在线学习的课程服务,资源类型包括:中小学校开展常态教育教学应用的在线数字资源、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在线数字资源。

8.2 互联网学科学习在线服务

服务于学生学习的在线学科资源服务,该类学科学习资源具有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特征品质,具有教材版本配套性、学科知识内容系统性等特征。含在线辅导、在线阅读等互联网教育服务。

信息化融合应用深度开展的学校,可购买互联网在线课程服务。

8.3 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

服务于学校管理、交流、家校互动等业务的在线服务,这类服务具有校园教育教学业务信息化覆盖性,其可用性、易用性和可获得性好。

服务于学校课堂教学类在线服务,如互动课堂、智慧课堂服务,具有覆盖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作业、数据留痕等功能特征,并具有丰富的课堂交互支持能力和便捷易用的通用性及学科性工具。

服务于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类的在线服务,如“互联网+教研”、教师发展在线课程等服务,具有教研、教学支持的专业性特征,能覆盖研修一体、问题驱动、跨区跨校协同教研,支持变教为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教学模式发展。

8.4 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

提供学校教学过程中作业、考试等业务的在线服务,具有作业布置、在线提交、自动或半自动作业评阅、作业数据统计分析、错题本生成和便捷拓展应用等功能。

8.5 互联网教育直播及视频服务

服务于学校教研、校际协作等业务的直播服务,具有音视频适应性选择、远程屏幕共享、远程直播交互、规模可扩展性等专业功能特征。

8.6 互联网教育教学平台服务(选配)

以云服务模式提供给学校数字校园综合平台基础架构,并提供学校基础性应用服务,包括消息服务、身份认证、信息安全保障平台服务等能力,并在教育教学业务上适应学校需求,具有可扩展性、可定制等专业性特征。

8.7  互联网存储及计算服务(选配)

以云服务模式提供给学校计算、存储等服务,并提供虚拟化、容器云特性,支持可扩展性、灵活性和弹性等能力特征。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35

中小学

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

①云服务提供5年以上,日活跃用户2万以上;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1)以使用方为主体,区行政负责,多方协同、行业参考或服务协商定价;

2)优先选取成熟的技术与服务,保障服务优质、高效和集约;

3)以行为数据导向服务评价。

36

中小学

互联网学科学习在线服务

①云服务提供3年以上,日活跃用户5万以上;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37

中小学

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

1)管理与交流类

①云服务提供5年以上,日活跃用户2万以上;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38

中小学

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

2)互动课堂类

①云服务提供5年以上,日活跃用户2万以上;

以“班级.年度”为单位购买。

39

中小学

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

3)教师发展类

①云服务提供5年以上,日活跃用户2万以上;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40

中小学

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

①云服务提供5年以上,日活跃用户5万以上;

以“班级.年度”为单位购买。

41

中小学

互联网教育直播及视频服务

①云服务提供2年以上,具有行业知名度;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42

中小学

互联网教育教学平台服务

①云服务提供3年以上,服务学校规模500所以上;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43

中小学

互联网存储及计算服务

①云服务提供5年以上;

②具有行业品牌性;

以“学校.年度”为单位购买。

9 网络和信息安全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做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学校信息化建设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信息系统应不低于《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规定的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要求。学校信息安全需要从网络应用与管理等方面加强安全保障措施,配置防火墙、防病毒、网络入侵保护、流量管理、上网行为管理、统一管控等功能网络安全设备。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实现网络安全管理“看得见、用得好、管得住”。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防御、监测、治理、评估”为一体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校园网络的有效安全防护,维护数字校园安全平稳运行。

对信息安全水平更高的学校,可配置下一代防火墙,具有边界访问控制策略,具有对进出网络的数据流实现基于应用协议和应用内容的访问控制,支持IPv6协议;具有入侵检测防御能力,具有关键网络节点双向(外部发起攻击和内部发起攻击行为)网络攻击行为检测、防止和限制能力,具有对网络攻击特别是新型网络攻击行为的分析能力。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44

中小学

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等;

杀毒软件;

下一代防火墙(选配);

网络安全系统,包括入侵检测、邮件过滤、信息审计等(选配);

上网管理系统,包括上网行为管理、流量管理(选配);

还原系统(选配)。

 

 

10 教育信息化服务

10.1 运维服务

包含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支撑基础环境、安防监控、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及资源等运维服务。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学校运维服务需包括学习终端管理、设备维护、程序灌装与更新等。

以基础设施规模、类型及可用性状态综合定价,保障网络、终端、系统及平台的日常运维。规范的运维服务需要IT服务管理平台支持。

10.2 专业服务(选配)

包含学校信息化规划咨询、信息化教学学科融合研究指导、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服务、教育信息化业务培训、信息技术类课程共建等,教育信息化专业服务按项目或年度费用计定价。

序号

适用对象

功能要求

配置要求

备注

45

中小学

运维服务

服务类别:硬件基础设施设备、终端、平台、应用等;

IT服务管理平台(选配);

IT服务管理体系定义与服务流程(选配)。

(1)依据学校实际需要签订服务合同;

(2)依据市场行情定价。

46

中小学

信息化专业服务

学校信息化规划咨询(选配);

信息化教学学科融合教师校本培训服务(选配);

学校信息化融合课例教学设计支持服务(选配);

学校信息化校本资源优化服务(选配)。

(1)学校信息化专业服务依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关键阶段论证而配置;

(2)依据市场行情定价。

 

 



[1] “基本功能”指所有学校都应配置或提供的信息化能力,下文标识为“基本”;“选配功能”指学校依据自身办学特色、办学需求或学校信息化深度融合应用状况而特色化发展的信息化能力,下文标识为“选配”。

[2] 中小学校指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的普通中小学校,专门学校(如工读学校)的建设可参照此《标准》。

[3]互联网接入带宽指学校到互联网公网或教育城域网的学校接入端口总出口带宽。

[4] 各类教室可能的信息点、用途及其位置:黑板后1个信息口给触控屏;多媒体中控讲桌2个信息口给中控和教师笔记本;吊顶上留3个信息口给考试监控、网络广播和教学录播学生摄像头;吊顶中间1个信息口给无线AP;教室门口吊顶上1个信息口给门禁;教室外留1个信息口给电子班牌;教室前后左右可留信息口给机动需求,至少1(选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