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级岗位比例、允许在民办高校教学...山东高校教师将迎大波福利

发布时间: 2018-08-10 来源: 《齐鲁网》 发布者:dongqingqing

 

山东省高校高级岗位数量将迎来大幅度增长

部分高校可自评聘二级教授

公办高校教师经批准可在民办高校教学并获得报酬

近期一大波高校教师福利来袭!

高校岗位总量不再与人员控制总量硬性挂钩,而是以“生员比”这一指标来确定,并提高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山东省高校高级岗位数量将迎来大幅度增长。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破解一些高校多年来想解决而无法解决的关键难题。

山东省高校岗位设置总量不足,尤其是高级岗位数量不足,一直是高校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不仅制约了山东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制约了山东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其主要原因是我省高校的岗位设置总量是以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为基数,与当前高校的招生规模增长和长远发展结合不紧密。“对标苏浙粤高校岗位设置,找到难点、痛点、堵点,就要敢闯敢试,敢于自我革命,突破成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于富华说。

立足一个“敢”字,《意见》首次提出了适合我省高校发展的“生员比”,根据高校实际工作需要和长远发展需要,统筹高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人才团队建设,建立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不与人员控制总量硬性挂钩。《意见》为各层次、各类型高校确定了相应的生员比标准。青岛大学人事处处长肖江南告诉记者,青岛大学是省“双一流”立项建设“综合类”高校,按照此次《意见》确定的不低于9.50:1的生员比测算,岗位总量整体增加30%左右。

《意见》明确提出,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14%提高至20%;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11%提高至15%;普通本科学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9%提高至10%;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由6%提高至8%。

在此基础上,对接山东重大战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双一流”高校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和支持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最高再提10%,让岗位结构更加优化,更加契合山东发展所需。“几个政策综合用起来,我们的教师正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达到22%,与先进省份高校竞争有了充分竞争力。”肖江南说。

“高等教育改革核心是人事制度改革,这次改革理念更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我省高校中长期发展释放了充分活力,也留出了足够空间。”山东建筑大学校长靳奉祥说。

公办高校教师经批准可在民办高校教学并获得报酬

另外,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指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科研立项、培养培训、国内外进修、奖励表彰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期间身份不变,教龄连续计算,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人事档案。允许公办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民办高校从事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