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幼儿“发展难”,需防止学前教育市场化

发布时间: 2018-03-05 来源: 《蒲公英评论》 发布者:ym

 

解决幼儿“发展难”,需防止学前教育市场化

——开读《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因参与组织实施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我在经常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和中国教育新闻网等媒体有关资讯信息的同时,购买了一套日本学前教育系列丛书,《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是其中的一册。该书,由日本福岛大学教授大宫勇雄著,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李季湄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该书是在向市场原理转换的社会背景下,对保教观的一次主动的重新审视。著者认为,即使绝对优先考虑经济效率,一旦论及保教政策,也必须在现实中提出负责任的保教观。如果只论保教的指南化,而漠视保育者的专业性,那么就难以确保保教的实践质量。

该书的译者指出:在市场经济大浪的冲击下,把幼儿教育推向社会的呼声很高。但是幼儿教育能不能市场化?市场化的结果能否促进幼教质量的提高?市场化最终会将幼儿教育带到哪里?对于未曾经历过这样改革的我国幼教人、甚至全社会都未必是清楚的。

幼儿教育市场化,在我国已经推进了一些年。“许多做法,甚至有的所谓‘机制创新’之举,不少是欧美发达国家几十年前就尝试过的政策或走过的老路,有的甚至是被国外的科研已经证实是后果不佳的做法。”李季湄告诫我们,近年来,“我国早期保教成为市场化的受害者可以说已成不争的事实。似乎社会的经济转盘转得越是快,处于转盘边缘上的早期保教被离心力甩得越是远。”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越来越得到政府的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2010年,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学前教育“国十条”)提出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至2016年,实施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2017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出:经过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0.9%提高到75%,社会普遍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

扩大普惠性资源,着力破解公办园少、民办园贵问题,是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扭转公办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民办园中的占比,通过公办和民办两条腿走路,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也就是说。非普惠性民办园还将继续存在,学前教育市场化在短期内是无法消除的。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目前,“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但仍然面临着普惠性资源不足、教师队伍素质不高、保障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社会热点时有发生等问题。我以为,解决因质量不高导致幼儿“发展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将是今后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的难点所在。

《华夏时报》(2017128日)报道称:从2004年起,中国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就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数量……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所有在园儿童的55%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由于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的数量迅猛增长,这些机构算商业机构还是教育机构,定位并不清晰。” “在资本追求大规模扩张时,是不会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而教育必须坚持其公益属性,这需要政府加强投入,进行基本教育保障。”

目前大量不合格托育机构、幼儿园,以及部分上市幼儿集团的合格幼儿园,都存在整体学前教育质量低的问题。这必须引起政府的极度重视。就从源头解决该问题而言,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应提高民办学前机构的准入门槛,政府对于幼儿园建设的审批标准像校舍面积、师资规模、教学设施等都要严格规定,要加强监管和定期巡查的力度。

坚持公益普惠,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的同时,对于非普惠性民办园和民办学前机构,必须严格规范其市场化行为,在“入园贵”和“发展难”上立法规、出实招、下狠手,保质量,促发展,决不能再让学前教育成为市场化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