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办园”可以有条件尝试
发布时间: 2018-03-06 来源: 《蒲公英评论》 发布者:xuxiang
“未来三年,北京大约有幼儿园适龄儿童60万,但目前本市的幼儿园只能解决40多万个学位,大约将面临17万的缺口。”正如市人大代表、副市长王宁介绍的这一情况,北京在幼教领域面临着巨大挑战。与此对应,今年“两会”期间,来自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的市人大代表卫爱民一份关于“机关企业应该恢复开办幼儿园”的建议,尤其引发热议。(《北京青年报》1月29日《企事业单位能否全面恢复自办幼儿园?》
企业事业单位办幼儿园并不是新事物,以前很多机关、厂矿都办有自己的幼儿园,除了给职工子弟上学用,也面向社会招生。但后来,随着企事业单位改革和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以及各地剥离企事业单位办社会职能,很多企业事业单位自办的附设幼儿园或者干脆停办,或者整体划归教育部门,
这种改革发展趋势几乎在全国各地都经历过。这不仅仅是经济社会改革的结果,同时也与上个世纪推行独生子女政策学龄儿童数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形势有关,更与其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企业改制和经营状况发生变革有关。
但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学前教育需求市场不断增加。同时,人们对学前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的现实与人们的实际需求之间出现巨大的缺口,这也成为全国各地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要矛盾和问题。按照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的要求,现在如果单单依靠财政投入显然无法维系,力不从心。因而,建议“企事业办园”的议案已经提出立即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热议。
事实上,对于“企事业办园”而言,虽然以前在各地都有长期存在的先例,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目前推行“企事业办园”也有正反两方面的冲突性矛盾并存。首先,最显而易见的好处是此举可以有效扩容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幼儿园资源不足的压力,以北京市为例,17万学前教育学位缺口如果单靠财政投入,难度可想而知,但如果推行“企事业办园”,则能从根本上解决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投入窘迫,并实现社会力量办园的多元化学前教育发展渠道。其次,“企事业办园”很大程度上是“自己解决自己的事”,不仅体现了企事业单位对职工需求的关注和人性化关爱,同时内部管理也更因“自己人解决自己事”让职工更放心更能有效解决其孩子看护和成长的后顾之忧。其三是此举也能让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充足盈余经费等找到最科学有效的发挥作用渠道,有利于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但即便如此,“企事业办园”也同样存在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首先是企事业单位即便有场地和资金支撑,但幼儿园办园管理是专业的事情,企事业单位不仅不专业而且无法腾出巨大精力去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办园,办园质量面临挑战。其次,目前的幼儿园办园行为与前些年相比,要求更高,规格更高,人力财力投入更大,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很大程度依赖经营状况维系,不确定性比较强,与幼儿园需要一贯到位而且不断增加的投入相比,前景不明朗而且缺乏长远足够的保障。其三是企事业单位办园虽然彰显员工福利呵护,但目前随着学前教育资源的不断普及,以及人们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需求的多元化供给,实质上必然面临单位办园难获职工认同的尴尬,管理专业程度、师资来源、运营模式等等,也面临考验和受众的将信将疑。而且目前企事业单位职工来源广泛、居住分散、流动性强、年龄结构多元,“企事业办园”恐怕在职工看来也只能是“看起来很美”而距离实际需求有差距的设计而已。
“企事业办园”值得憧憬,更面临矛盾和问题。相对于任何一项改革措施而言,都不会一帆风顺,也不可能没有矛盾和问题。所以,对于“企业事业办园”而言,最科学理性的态度,应该是科学审慎地面对,并从最大程度发挥有益因素削减不利因素的角度去努力,因而,对于“企事业办园”而言,可以有条件尝试而为。何谓“有条件”?也就是说,对那些具备场地、设施、自身员工学前教育资源需求矛盾突出、所在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缺口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有条件地鼓励其自主办园。比如一些大型企业,原来也曾有“附属幼儿园”,原有的场地和基本办学设施仍在闲置,在资源、资金、人力支撑方面有足够条件而且员工需求迫切、学前人口充裕,等等,可以由教育部门依法审核批复其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并对其招生和收费、经费投入保证等进行强制指导性规制,这样必然能有效缓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其次,对于一些有场地、有资源但不具备办园基础的,比如人力财力长期长效型保障不足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采取政府收购场地设施资源等,以企事业单位冠名或者企事业与教育部门合作办学等途径,举办学期教育,但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入股、参股等前提下实行依法独立办学,确保幼儿园的公益属性和办学独立。其三是可以采取鼓励社会力量多元投入的方式,由企事业单位引进资金或者管理方,按照幼儿园办园规程,进行股份合作或者引进资金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等方式,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其四是推行推行普惠性财政支持全覆盖,也就是对各种累心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只要满足办学条件,严格依法办学并保证普惠性公益办学属性的,可以推行财政经费专项支持计划,为依法办园接触一定的后顾之忧,这样也更有利于“企事业办园”规范化前行并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总之,就是要采取多渠道投入、多模式举办、多元化扩容的方式,实现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但这些必须建立在依法办园、确保公益普惠、以满足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前提和基础之上。
<前一篇: 优质师资流动,资源共享需要机制共建 <后一篇: 亟需整治早教机构机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