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白:关于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17-04-10 来源: 《七方教育》 发布者:xuxiang

 

胡大白,黄河科技学院创办人、董事长,教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主席,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曾荣获第三届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6060人中国教育成就奖”“中国好人”“中国好校长”“河南省劳动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河南省十大新闻人物”“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董事会是民办高校的决策机构,在民办高校的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其自身建设情况对于民办高校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民办高校董事会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和运营不规范的情况,所以就需要深入研究,科学设计董事会制度,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为保障民办高校的稳定运营和科学发展,我们应当对这个问题深入思考、认真探究。

    一、正确认识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不完善与运营的不规范,我们应当正确对待、客观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解决办法。但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我们发现,许多人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投入这个研究中来,看起来也是提出问题、分析推理,逻辑似乎也很严密,但在实际上,其结论已经包含在其研究范式之中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有一个研究范式的创新。

  很多人在思考这个问题时,通常会参照美、日等国家的私立学校董事会的制度和经验,采用“法治”与“人治”、“民主”与“专制”等等抽象标准来分析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现状,所提出的问题通常是诸如没有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董事数量少、不能像西方高校董事会那样争取社会资金等等;对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的制度建设和完善所提供的建议也同样是参照西方高校董事会的模式。在董事会组成人员如何产生的问题上,许多人习惯于把注意力集中在诸如是否具有民事能力、有没有受过法律处罚和实行亲属回避等因素上,对如何提高董事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却关注不够,不是想法把它建设成可靠的领导核心,而是把它作为防范的对象;在董事会行使职权的制度建设问题上,许多人习惯于把注意力集中在民主决策的形式上,关注的是董事会与校长职责的划分、如何完善决策过程中的民主程序、如何制约董事会的权限、如何避免董事会与校长发生冲突等问题,而真正重要的东西——如何充分行使董事会权力,保证其科学决策——却被忽略了。

  对西方大学的办学模式的尊崇是当今中国高等教育事业中的一个普遍存在。许多人在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时,总是斜着眼睛看西方大学是怎么办的,诸如“尊重学术自由”“去行政化”等等,都是这种思维范式制造出来的“问题”。陷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就无法抓住主要矛盾,也就无法在高等教育上进入自由王国。这种情况,用孔夫子的话来说就是“见小暗大,不知所务;从物如流,不知其所执”。(《孔子家语·五仪解》)如果不能突破这种斜着眼睛看西方的研究范式,就很难正确地提出问题,自然也就难以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范式决定结论,人们所能够提出的建议早就包含在其思考范式之中了。当今中国高校之所以面临诸多复杂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其根源就在这里。在这种范式的限制之下,关于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设计和自身建设问题,就很难找到正确答案。

  我国民办高校的董事会制度是从西方大学搬过来的,包括整个大学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国人向西方学习过程的一个缩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跟在西方后面亦步亦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站立在 960 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吮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 13 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人民应该有这个信心,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这个信心。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们不能数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也绝不会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我们有老祖宗留下来的伟大智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之下,我们应当确立自己的文化自信,跳出西方大学制度模式的框框,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进而确立自己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对西方大学制度包括董事会制度进行升级改造,科学设计中国特色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有效地加强其自身建设,创造出一种合理的运营模式。

    二、建设中国特色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必须遵守科学发展之道

  要想解决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建设和稳定运行问题,首先要突破那种照搬西方大学制度的思维范式,根据民办高校自身科学发展的实际需要来思考问题。

  总结民办高校 30 多年来的探索过程,我们认为,民办高校要保持科学发展,就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在对外部环境而言,必须把自己置身于社会大系统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功能,在服务社会大系统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生存发展的依据;二是对内部环境而言,必须根据社会大系统的需要,建设自己的内部组织文化,将各个成员的个人才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有效地承担自身在社会大系统中的功能。

  对于任何社会组织来说,要想保持和谐稳定,都必须遵守这两项基本原则,所以我们可以称之为科学发展之道。它只能被发现和遵守,不能违背,违背了就要受到惩罚。对于民办高校来说,首先要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找到自己赖以生存的依据,然后还要建设一套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和文化环境,把各个成员凝聚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服务社会的目标。对于民办高校的董事会来说,也是同样道理,首先要在民办高校的科学发展过程中正确地充分地行使决策权,保障民办高校的科学发展。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自身组织管理制度和思想作风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我们还必须强调的是,因为民办高校缺少公办高校所依托的国家财政资源,所以就没有多少可以犯错误或耍花架子的空间,因而就更应当高度重视这两项基本原则,甚至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逾越它所划定的底线,才能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对于这个科学发展之道,民办高校的决策者们对它也存在一个探索过程。许多曾经红红火火的民办高校,后来销声匿迹了,说明它没有找到这个科学发展之道;另外一些民办高校成功地生存下来,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说明它找到了科学发展之道。

  以黄河科技学院为例,在服务社会方面,我们比较自觉地遵守了第一条原则。在办学之初就提出“为国分忧、为民解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顺应改革开放事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而艰难起步,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白手起家,创办了“郑州市自学考试辅导班”,聘请专家、教授挂牌上课,严格教学管理,以优异的教育质量赢得了社会赞誉,学校一年多时间就发展成为万人规模的成人教育基地;此后又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开拓拼搏,审时度势,抢抓机遇,一步一个跨越,创出了一条艰苦创业、滚动发展的办学之路。学校既有为国为民、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又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定力,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不仅为社会培养了15 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毕业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还认真履行大学的社会职能,在搞好教学科研的同时,始终坚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在服务社会与传承文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内部组织文化的建设方面,何如将全体成员凝聚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内部文化。黄河科技学院始终坚持“为国分忧,为民解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在办学过程中,又进一步提出了“办一所对学生最负责任的大学”的办学愿景。在艰苦创业的过程中,黄科院在创办人的带领下,形成了“开拓、拼搏、实干、奉献”的黄科院精神;基于上述宗旨与愿景,黄科院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才培养之中,为了塑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自身的特点,凝练出“厚德、博学、砺志、图强”的校训,形成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的办学方针。上述办学宗旨、办学愿景、黄科院精神、校训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办学方针,组成了一整套独具黄科院特色的办学理念。学校领导人不仅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倡导这一理念,还在教职工中多次组织办学理念的大讨论,使之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共识,耳熟能详,深入人心,并落实到教学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经过 32 年的积淀,形成了校风清正、学风端正、团结友善、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为黄科院的稳定运转提供了精神保障。

  我们还必须强调,即使是成功的民办高校,也不能说它一劳永逸地找到了科学发展之道,也仍然要继续探索,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正如老子所说的那样“道可道,非常道”,对这问题的探索永无止境。

    三、在坚守科学发展之道的前提下推进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

  在民办高校的创业大潮中,为什么有的学校能够不断发展壮大,而有的却没有生存下来呢?其区别就在于能否坚持科学发展之道。而能否坚持科学发展之道,关键又取决于其创办者和领导人对这个科学发展之道的领悟与坚守。所以我们便可观察到这样一个规律,在此前 30 多年的创业过程中,但凡成功的民办高校,通常会有一位有权威、有人格魅力且又能够坚持科学发展之道的领导者。

  马克斯·韦伯把领导权的合法性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传统型的(traditional),一是个人魅力型的(charismatic),再有一种是法理型的(legal- rational)。现在学术界习惯于把个人魅力型的领导音译为“奇理斯玛”型,其本意是“神圣的天赋”。马克斯·韦伯用“奇理斯玛权威”来指一种产生于个人魅力的权威,它不同于强制性的权威,可以使人心悦诚服。在民办高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也需要“奇理斯玛”型的权威,他必须知道科学发展之道的两项基本原则,所以就能在艰难开拓的过程中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科学决策,同时还能依靠个人的人格魅力把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团结起来,心悦诚服地艰苦奋斗,保证民办高校的科学发展。但是,这种个人魅力型权威通常无法复制,因而难于长期维持。随着民办高校由扩张阶段向稳定发展阶段的过渡,就需要有一个由个人魅力型向法理型权威转换的过程,一个从人治转向法治、从个人决策转向民主决策的转换过程。这是一个自然而又必然的过程。在当前民主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的时代潮流中,建立董事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把它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是民办高校自身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随着民办高校的运营逐步走上正轨,《民办教育促进法》根据民办高校科学发展的需要,对民办高校建立董事会制度进行规范,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增加了民主决策的要求,推动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由创办人决策过渡到董事会决策,因而就是适时的、必要的。

  但我们必须注意,从创办人决策转变为董事会决策,是民办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关系到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这个过程必须稳妥可靠、平稳过渡,必须以保障科学发展为核心价值,所以就必须始终坚持上述两项基本原则。经过30 多年的发展,有一批民办高校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了,但仍然要面对很多风险,一步不慎就有可能出大问题。因而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设计就必须以坚守上述基本原则为目标,既要保证民主决策,又要保证科学决策,其中民主决策是形式,坚守科学发展之道的正确决策是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如果能两者兼顾,通过民主的形式达到科学决策的目标,那就最好。如果达不到这种最好状态,那就只有退而求其次,以保证科学决策为底线。这是因为,科学决策是关系到民办高校生死存亡的首要问题,在设计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时候,必须高度关注。在保证科学决策的前提下,再考虑民主原则、集体决策等因素,才是正确的次序。民主原则、集体决策并非本质,如果忽略了科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保证科学决策,只注意决策的民主形式,那就是见小暗大、舍本逐末。在这个问题上,民办高校的决策者们必须头脑清醒,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大学的管理模式。如果听信了某些人的忽悠,决策一旦出现错误,承担风险的只能是民办高校自己。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在坚守科学发展之道和保证科学决策的前提下,由个人决策逐步过渡到董事会集体决策。为了稳妥地实现这个过渡,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从我国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探索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设计和自身建设模式。评价这个过渡过程的标准不能只看程序是否完备,更重要的是要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应当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慎重地嫁接移植、培育成长,在保证学校科学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董事会制度。西方模式并不是标准模式,在这个方面,我们应当有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本文刊于《中国成人教育》2016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