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办教育热点问题盘点
发布时间: 2017-01-06 来源: 《搜狐教育》 发布者:xuxiang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之年,值此岁末之际,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盘点2016年民办教育热点问题,以供回首。
1、民促法草案审议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禁设营利性民办学校
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24票赞成、7票反对、2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历经三次上会审议、争议颇大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终于落定。据此前流出的三审稿,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2、民办学校也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2015年末,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此次新政策体现了对民办教育的“一视同仁”。根据《通知》,民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高于基准定额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国家对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此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免费获得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
3、“聚智堂”事件
聚智堂是一家全国连锁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5月,因固定资产投资出现纠纷,资金链崩断,该机构突然停业,老总涉嫌携款“跑路”,家长预存的高额学费本金全部被套,还有老师反映已拖欠多月工资,因涉嫌非法集资,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社会影响较大。近年来,民办教育机构因经营不善等问题停业及卷款潜逃的事件屡有发生,如2014年的英特事件和春藤事件(两事件中,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联合行业内民办教育机构公益援助失学学员,共援助了近800名学员复课,援助金额1500万元。),由于教育培训机构大都是先收费后服务,一收就是一年甚至几年的学费,如果监管不力,学员权益极易受到侵害,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冲击。
4、云南省民办学校可自主选择收费
7月,云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云南省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其中,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入学时的学费标准一经确定,在读期间不得提高,每次制定或调整的学费标准原则上至少执行3年。非学历教育学费标准须在一个学习(培训)期内保持稳定。学生入住学生宿舍(公寓)后,住宿条件未明显改善的,住宿费标准不得提高。
5、民办高校女教师患癌被开除
8月,一则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女教师因患癌被开除的新闻遍布网络,引起热议,一时舆论纷纷声讨。随着事件不断发酵,该校性质、院长的博士身份及学术身份等均遭网友质疑。此次事件对民办学校的社会声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6、民办教育供给侧改革
2月,民进中央提交了一份《关于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提案认为,应大力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民进中央建议努力消除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玻璃门”,进一步保护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提升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其成为选择性教育的主要提供方。
2016年即将过去,2017年值得期待和憧憬,和新法配套的相关文件、地方性法律法规都会相继出台,新的民促法9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会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新起点和新契机,希望中国民办教育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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