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与否成民办学校定性关键

发布时间: 2016-11-07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者:xuxiang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定性问题再迎来新进展。112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关键,在于学校创办者是否分红。

此前,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草案提请三审,其中新增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也就意味着营利性民办学校未来将不得进入义务教育领域。

针对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问题,谢焕忠向媒体表示,区分关键在于学校创办者是否分红,学校创办者分红就是营利,不分红把经费用于教育发展就是非营利。据了解,目前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实施监管细则等配套文件已经起草,会明确规定财务制度、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正式通过之后,相应的配套文件就会印发。若草案通过,或将在201791日起实施。

目前民办教育领域也涉及到数家上市公司,且多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比如新东方拥有2所学校,其中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为小学至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则为初、高中;海亮教育集团拥有9所学校,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成实外教育拥有5所学前教育至十二年级学校。

由财报来看,小学、初中学费收入对民办学校的营收影响仍然较大。据2016年半年报显示,成实外教育来自小学的学费收益达4510万元,占比10.3%;初中和高中共计2.73亿元,占比62.2%

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有两个不同,营利性学校可以有股东,有股份,还可以上市,非营利学校就不能,而且有盈余也必须投入学校办学。”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这些上市公司受到的影响应该是最大的。

若草案通过,也就意味着企业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退出小学、初中办学,进入允许营利的领域。要么继续做小学和初中,将其作为学校的公益品牌,为非义务部分输送生源。熊丙奇表示。

但从现有情况来看,政策仍然给企业留下了余地。据谢焕忠介绍,非营利性不等于不收费或者低收费。熊丙奇也表示,小学、初中业务不需要学校亏本办,盈余只是不能进入上市公司的利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