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教育发展的社会学解释
发布时间: 2016-10-19 来源: 《七方教育研究所网》 发布者:xuxiang
大量研究表明,私立教育在成本——收益分析层面是更富有成效的,虽然在不同国家之间表现程度不同,但整体上,私立教育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让经济学家一直以来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全世界很少有政府选择依赖私立学校提供教育?虽然荷兰设计的政府与私人混合教育系统就取得了很好的教育、社会、政治和经济成果,但这种模式并没有被推广开来,这又是为什么?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Pritchett教授和Viarengo教授在2015年发表的The State, Socialisation, and Private Schooling: When Will Governments Support Alternative Producers? 一文中尝试回答了这一问题。
政府、教育与社会化
人们普遍认为学校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学术训练,向他们传授社会和世界的基本知识,以及理解民主社会中公民身份的含义等。但我们应该意识到,学校的目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达到什么目标还得看由谁掌管学校,这些管理者的意愿又是什么。在公共领域,学校由控制公共权力的群体和个人管理,他们的权利来自于政府赋予。因此,政府相信他们通过这种严格的层级化控制能够直接引导民众们的信仰和共同理念的形成。当由个人、宗教团体控制的私立学校所传递的价值观与政府认可的价值理念不符时,政府更倾向于通过公立教育对民众进行社会化教育。此外,社会化教育所获得的信仰和共同理念与技能之间有很大差别,技能的获得与否能够轻易地观测出来,而信仰和价值观的形成很难通过量化的标准来衡量,即使能够测量出也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这也导致了第三方机构很难对民众提供社会化教育。
分析框架
作者试图揭示国家想要学生接受的社会化教育和学生在没有国家干预下接受的社会化教育之间的差距,以及这种差距是如何预示国家支持学校教育是通过何种方式构造出来的。同时指出了国家和民众在社会化内容控制上的相互作用,会如何影响国家关于学校数量大小和私立学校的政策。
作者首先构建了一个供给和需求模型,其中作者将学校定义为获得技能和信念的结合体,这意味着所有学校都被涵盖进该概念;在需求方面,家庭会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学校,换言之,他们根据期望的技能和信念的可行选择来选择学校,权衡教育成本;他们的教育需求,特别是对技能的需求,主要依赖于对未来收入回报的评估。在供给方面,教育提供者愿意提供教育服务的一个原因在于他们获得的大众遵从或学生信念能够带来直接的效用。这意味着形成了一个谱系:在谱系的一端,学校选择意识形态中立以期获得利益最大化;在另一端,学校则愿意免费为所有愿意的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以形塑他们的理念。作者之后在该模型上施加了社会化的限定条件。考虑到社会化的可证明性成本非常高,第三方不太可能承办学校教育的社会化部分。那么,一个关键的要素是国家希望儿童获得的社会化结果与在缺乏国家干预下儿童社会化结果间的差距;最后,作者引入了“体制”概念来考察作为教育潜在提供者的政府偏好,并运用了体制目标函数的三个组成部分,公民信念教育、公民技能程度和政治活力限制考察体制对公民信念的偏好。
作者接下来分析了各国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入学人数。作者将公立学校定义为直接由公共教育权威、政府机构或被政府任命的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学校;私立学校则指由非政府组织掌管的学校。作者试图说明国家和民众在社会化内容控制上的相互作用中是如何产生一系列关于私立学校数量和国家对于私人提供教育的政策。作者区分了对私立教育不同态度的四种国家类型:(1)抑制私立教育发展的国家;(2)高份额私立教育的国家;(3)默许私立教育发展的国家;(4)对私立教育漠不关心的国家。
在第一种情况中,基本所有国家在一段时期内都是一党制国家,党派的共产主义或马克思列宁主义本质限制了私立学校的发展,因此民主很难成为学校扩张的本质特征。实际上,社会主义国家拥有更高的办学水平,因为这种对教育的高度承诺符合国家创造新社会化和发展经济的意愿,这是其他教育提供者以及非教育传递手段不能完成的。伴随着私立教育提供者的缺乏,国家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并且不希望出现其他的替代性教育提供者;在第二种情况下,几个保留了较高私人中等教育份额的国家主要是由宗教异质性或不同的宗教背景造成的。而对私人办学的支持似乎是由于国家没有足够的能力将少数群体按照公立学校的方式社会化;在第三种情况下,阿拉伯地区的穆斯林国家和拉美地区的天主教国家在宗教方面拥有同质的人口,然而,历史上由于政府对待宗教的态度截然不同,容忍私人办学的程度也不同;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办学的总体水平是对需求而非供给的回应,如果需求低则办学规模不会扩大,只有私人回报率较高教育的总体水平才会提高。私人办学的份额相对较高,一方面是由于国家能够容忍私立教育提供者,另一方面则是国家提供的教育水平较低。
研究结论
最后,根据国家的自主性和国家的管理能力两个维度,作者总结了四种私立教育发展的国家类型。在不同的类型下,国家对私立教育的支持程度是不同的。当国家受到的政治可行性约束较低而国家的管理能力较强时,政府的社会化信念可能与现存信念相去甚远,私立教育提供者带来的意识形态偏差可能导致反体制理念的出现,因此政府会限制私立教育的扩张;当国家受到的政治可行性约束较低而国家的管理能力较弱时,国家希望通过控制教育过程以促进国家意识形态合法化,然而又没有能力提供好的教育。这时国家虽然担心失去对社会化的控制,但对技能的需求使得他们能够容忍私立教育的存在;当国家政治可行性约束比较严格且管理能力较强时,只有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民主国家的中间选民才会阻止政府支持私立学校。由于社会中存在多元的、同等规模的不同意识形态群体,中间选民更愿意容忍不同,以防止出现统一的意识形态;最后一种情况是国家政治可行性约束比较严格但管理能力较弱,即民主国家遵从中间选民的意识形态,但政府缺乏能力带来好的教育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对私立教育的选择更多是出于技能获得的需要,而非意识形态的不同,此时处于边缘的教育提供者也能够和政府进行竞争。
介绍文献
Pritchett, L. & Viarengo, M. (2015). The State, Socialisation, and Private Schooling: When Will Governments Support Alternative Producers? Th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51(7), 784-807.
来源: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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