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价改实施意见公布民办教育收费逐步放开

发布时间: 2016-09-19 来源: 《现代快报》 发布者:xuxiang

 

南京价改实施意见公布

  民办教育收费逐步放开

  昨天,南京市物价局转发《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年,南京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将基本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现阶段执行的水电气阶梯价格将进一步完善,实现全市开征污水处理费,水费可能进一步提高。此外,民办小学、初中、高中收费将逐步放开。

逐步放开民办义务教育、高中收费

  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文件,同意南京市浦口区先行试点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改革,由学校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对于民办学校收费放开,《意见》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其中,公办幼儿园、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行政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费,完善普通高中收费政策,民办教育收费实行分类管理,逐步放开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民办高中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