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增3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16-09-07 来源: 《华商报》 发布者:xuxiang
8月29日,宝鸡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发文,正式认定宝鸡市36所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3年。 据了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依法设立、办学规范、质量较高、收费合理、面向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此次认定通过幼儿园自愿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联合审查的基础上,经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正式命名,有效期三年,从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底。其中,金台、千阳、凤翔各1所,陈仓区、岐山县各4所,眉县3所,高新区7所,陇县6所,扶风县9所。加上,去年33所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宝鸡目前共有6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要求,获得该称号的幼儿园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罚。收费项目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并报县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主城区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县城地区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农村地区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 此外,教育部门还将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收费、保教质量严重下滑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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