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厦民办校学生免学杂费 经费由财政补助学校

发布时间: 2016-09-02 来源: 《厦门晚报》 发布者:xuxiang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在厦门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都可以免除学杂费了。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在市财政局官网公布。《实施意见》推出六项新政,有效整合了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的奖补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厦门将对未经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也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财政每年补助学校,按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执行。学杂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免费提供教科书、正版学生字典和作业本的范围也将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上学”在厦门历经多个阶段,从公办学校学生基本免费上学,到民办学校部分学生也能免费上学,如今,政策惠及范围扩大到民办学校所有学生,全市所有学生均可免除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