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民办中小学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 2016-08-17 来源: 《南昌日报》 发布者:xuxiang
《南昌市达标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标准(试行)》公布,包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标准。其中,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记者了解到,民办中小学校合格评价的项目包括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办学规模、师资队伍、仪器设备、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
其中,办学规模基本达标要求显示,民办普通高中基本达标要求城市近三年平均在校生数在600人以上,农村在400人以上,班额在50人及以下;初级中学要求城市近三年平均在校生数在500人以上,农村在300人以上,班额在50人及以下;小学则要求城市近三年平均在校生数在400人以上,农村在200人以上,班额在45人及以下。
在师资队伍基本达标规定中,民办幼儿园教师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师范(含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占60%以上,并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占66%以上,专业课教师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以上;所有文化教师均有教师任职资格,专业教师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教师“五险一金”参保率达100%。
此外,民办幼儿园应按年龄分大、中、小三个班以上,城市幼儿园在90人以上,农村幼儿园在5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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