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 山东夏津物价局发放教育收费提醒函

发布时间: 2016-07-05 来源: 《中国发展网》 发布者:xuxiang

 

    近期,山东省夏津县物价局根据学生家长投诉部分幼儿园收取午休费、空调费等举报情况,迅速组织检查人员对相关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并向全县30余所民办幼儿园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各幼儿园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

  落实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夏津县物价局告诫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1号)文件,要求除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强化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确保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学生家长监督举报。

  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收费行为。要求对照收费政策认真开展自查,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必须在自查阶段全部纠正,清退违规收费款项,凡不主动清退整改的,一经举报查实,一律以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查处。

  提高思想认识,净化教育环境。要求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办学行为有损教育形象,要切实从大局出发,努力落实各项教育收费政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实现收费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积极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