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短板”需要下决心补补了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 《人民政协报》 发布者:xuxiang
学前教育发展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链条中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四川省泸州市围绕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市总体情况看,学前教育仍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与广大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与该市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不匹配。
目前泸州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幼儿园总量不足。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适龄幼儿约18万人,在园幼儿14.6万人,全市共有676所幼儿园,按国家班额标准配比,仅能提供12.5万个学位,导致幼儿入园率不高,且公办园大班额现象突出。目前,全市学前3年入园率约为81%,古蔺县、叙永县等偏远地区入园率更低,如古蔺县仅为56%。
二是公办园数量少。全市676所幼儿园中122有公办园所,仅占18%。主城(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区范围有适龄幼儿约2.8万人,公办园仅有13所,按标准仅能提供5500个学位。由于公办园数量少、办园规范、保教质量较高且收费低,成为大多数家庭的首选,导致主城区公办园资源供不应求,有的已实行摇号招生,群众意见大。
三是民办园收费高。主城区民办园收费一般在1万元/年以上,有的甚至达到3万元/年左右,是公办园收费的5-15倍,乡镇民办园也比公办园收费普遍高50%以上,加重了群众负担。
四是教师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发展需求。一方面公办园教师数量不足。全市公办园现有在编教职工0.16万人,在园幼儿7.14万人,师幼比1:45,与1:7~1:9的国家配比标准相距甚远,导致临聘人员众多。另一方面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不高。全市幼儿园教师群体中,中师、职高及以下学历占43%,且相当部分教师第一学历为非师范类,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导致幼儿园“保姆式”、“看管式”、“小学化”倾向明显。还有一方面教师流动性大。特别是临聘教师和乡镇民办园教师缺乏归属感,工作待遇不高,很多人把在幼儿园代课作为权宜之计。
孩子幼儿时期的教育关系到其未来的健康成长,为了保证泸州市所有幼儿顺利入园,建议:
修订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趋势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等因素,修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民办园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到2020年,实现主城区新建成10所公办园,每个乡镇(街)至少建成1所独立的公办幼儿园,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班),提供15万个至16万个学位,使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
加大投入,扩容增量,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切实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提供资金、土地要素保障,确保规划落地见效。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建成后的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政府,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灵活运用PPP等模式,多渠道、多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创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设立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兑现普惠性民办园在办学用地、税费减免、水电气费征收、幼儿资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民办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教师不足的问题。将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各级各类培训范畴。支持解决好公办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并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待遇。
严格考核,落实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尤其要把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
(作者系四川省泸县政协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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