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责令整改2所民办院校

发布时间: 2016-06-06 来源: 《河北新闻网》 发布者:xuxiang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对独立学院、省管民办学校2015年年度办学情况的年检结果,责令整改石家庄和平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河北中外文化交流专修学院2所民办院校。

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省管民办学校2015年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年检优秀的民办学校11所,并将对年检结论为优秀的民办学校,在奖励资助、招生指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77所,其中独立学院17所,民办普通高校11所,民办中等专业学校11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8所。

11所民办普通高校(含中专部)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管理政策。11所民办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38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可以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成人考试助学活动,开展职业培训和文化教育培训。培训时间1年以上的,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按规定将学生名单登记造册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责令整改的民办学校2所,包括石家庄和平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河北中外文化交流专修学院。该2所民办学校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一年。整改后仍达不到设置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视情节取消其当年的招生资格或责令其停止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