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学校禁止变相考试招生
发布时间: 2016-04-19 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者:xuxiang
近日,东莞各民办学校陆续发布2016年秋季招生信息,并即将启动招生工作。4月13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东莞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东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通知明令禁止超规模招生、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借助第三方组织考试或竞赛选拔生源等9类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不予办理学籍,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小学阶段面谈时间招生学校自定
根据通知,东莞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小学一年级必须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或以前),初中一年级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均由学校自行确定。
小学阶段招生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面谈时间。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小升初的面谈时间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高收费民办学校小升初的面谈时间集中安排在2016年5月—6月的节假日、周六或周日。
而在招生录取方面,通知规定,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以简化面谈程序,直接录取,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录取名单。注册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应在注册结束后的次日向社会公布剩余学位数,并接受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次报名。补录的时间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进行补录的民办学校在补录时应简化面试程序,原则上直接录取或采取摇号或电脑派位形式确定补录名单。
情节严重将处理相关责任人
近年来,民办学校为了抢夺生源,各出“奇招”,虚假宣传、考试“神题”频出等现象屡屡遭人诟病,尤其是小升初阶段。乱象背后,是招生政策的失范。为此,2015年,市教育局针对民办学校招生,首次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民校一律取消笔试,只能通过面谈招生,并对相关招生细节做了严格要求。
今年是实行该政策的第二年。市教育局表示,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各民办学校可结合本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采取面谈、摇号、电脑派位等形式进行招生。如学生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可按照一定的比例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参加面谈的学生对象,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进行招生。
市教育局指出,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不办理学籍、取消评优资格、撤销先进称号、年检不合格、扣减该校下一年招生计划等相应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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