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法人属性尴尬
发布时间: 2015-10-19 来源: 《河南法制报》 发布者:xuxiang
法律定性为公益事业,却按企业管理收费
《关于检查〈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1.5万余所学校,在校生471万人,分别占全省学校总数的25.27%,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校等学校已经成为闻名全国的民办教育品牌。9月23日,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詹玉荣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现状:民办教育大发展,1.5万多所民办学校分教育三成“蛋糕”
报告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3年9月1日施行以来,我省民办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在教育部门登记的民办学校有15337所,在校生471.14万人,分别占全省学校总数的25.27%,在校生总数的18.44%。其中民办幼儿园12585所,在园幼儿228.25万人,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 79.55%。
民办教育的发展,与各级政府的强化扶持密不可分。报告显示,省政府及部分省辖市每年都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以支持民办学校规范有序发展。省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资金为4000万元,而郑州市和洛阳市对民办教育的支持资金则是5000万元。
问题:公益事业还是企业?民办学校法人属性规定不明确
报告同时指出了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少数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民办幼儿园,多数未登记便进行营业,属于无照经营。
此外,关于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规定也不明确。报告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把民办教育事业定性为公益事业,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都是把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保险、社保、税收、水电费用的缴纳,则是按企业规定办理,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操作不一致,使得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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