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以来江西省教育厅约谈18所民办高校负责人
发布时间: 2015-07-30 来源: 《江南都市报》 发布者:xuxiang
严禁超计划招生虚假宣传承诺欺骗人
7月2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民办高校管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通过正当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情况,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作出虚假承诺。
同时,各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凡未经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得招入学校。凡违规的,不仅要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学校作出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各民办高校要在新生报到处安排专人,向学生和随行的家长解释相关政策,明确学籍身份,严把入校关。
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校要加强对招生人员的培训和监管,不得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不得将招生任务与教师福利待遇挂钩,禁止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不得干扰各级生源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对有违规行为的招生人员必须从速从严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为将规定落到实处,6月底以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全省现有18所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招生部门负责人逐校进行了约谈。
为严格规范招生管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7月至9月底,组织3个督查组下到全省18所民办高校督查,重点对各民办高校招生宣传、信息公开、学籍身份、退学退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各校招生情况,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督查情况,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各民办高校上线生源数、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就业前景、往年报到率等因素,对民办高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帮助学校尽可能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保持相对稳定的办学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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