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为学前贫困儿童发放44万元资助金
发布时间: 2015-07-06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者:xuxiang
“党的惠民政策真是太好了,我的孙子拿到了1000元生活补助,幼儿园还为我们减免了2100元保育费……”日前,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滨江新区幼儿园大(3)班幼儿罗娅菲的爷爷感慨地说。
2014年秋季开始,该区实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区级(含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享受城乡低保或纳入城乡特困救助的贫困家庭幼儿、孤儿、革命烈士幼儿、残疾幼儿、独生子女(含双女户)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区共评选出440名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按年生均1000元的资助标准,目前通过“一卡通”形式已发放资助金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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