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四项发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

发布时间: 2015-06-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 发布者:xuxiang

    一是注重办学条件改善。设立每年不少于300万元的民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发挥财政“引子”资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教育领域,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基础教学环境。近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千万元,有效破解办学难困境。同时,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项优惠政策,鼓励民办幼儿园以新建、迁建、改建等方式建成标准化园舍且达到省三级以上。

  二是注重校园安全保障。以政府购买校园安保服务的形式扶持民办幼儿园“三防建设”,对安装“110”报警器、配备校园保安的给予每年50%比例的补助。鼓励幼儿园购买校车并按照裸车价格35%予以补助,最高可获补助10万元,切实保障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是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将试点学校教师参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五险一金”,并实行人事代理免费服务。每年安排15万元民办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用于购买“幼儿教师素养提升工程”、园长培训、育婴师培训、保育员培训等服务,并对2015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给予一次性1000奖励,实现全县民办幼儿教师持证率达到70%以上,有效保障民办教育品质。

  四是注重困难学生帮扶。实行贫困和特殊儿童入园分类补助,幼儿园对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对低收入家庭、重病受灾家庭幼儿免收50%保教费,再由财政每学期补助给接收幼儿园。2014年,共补助资金24.84万元,惠及幼儿2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