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奖补

发布时间: 2015-04-30 来源: 《梅州日报》 发布者:xuxiang

设立民办学前教育资金

  为鼓励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育教育水平,我市将出台《梅州市关于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意见(试行)》,通过实施奖补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资源投资民办学前教育,促进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据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以非营利性为目的、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办园规范、质量稳定的民办幼儿园。为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我市将设立民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300万元,对出资举办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奖补。对当年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评定为省、市一级幼儿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通过省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验收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购置并获得校车使用许可证车辆(20万元以上的新车)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当年已享受过政府(包括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财力、物力支持的民办幼儿园不列入同年奖补范围。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应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补充教玩具、教师培训、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从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中挑选骨干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教,教育部门办的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到公办幼儿园跟班学习制度;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