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蔚林:基础教育的民办教育招生与管理怎么了?
发布时间: 2015-04-0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xuxiang
基础教育的民办教育招生与管理怎么了?
(说明:本文只分析教育管理中现象,不针对任何地区与学校)
第一次接触到农村中学的招生,确实使我对目前的农村学校的生存现状有了感性认识。这次感性认识是来自路边的两个农民的聊天。
引子
我走在路上,和我并排还有穿着很普通的当地的两个农民,其中甲对乙说:“你的孩子上哪里念初中?”,乙回答:“在我们镇的中学啊。”甲问:“为什么不去县城的某某学校呢?”,乙回答:“某某学校花费太高了,我们家穷,那天那学校的老师在我们家帮我们家栽了半天地瓜,我最终也没同意。”
他们的对话令我震惊。
大概是城里呆的太久了的缘故吧,也许我原来所在的学校由于教学质量和地理位置的原因,使我从来没有经历过惨烈的“招生大战”,可当我听到两位朴素的农民朋友的对话,作为一名教师,对目前的基础教育的发展真的更增加了一层深深的担忧。
分析
一、国家的义务教育目的究竟是什么?
这里,笔者不想去引经据典做什么深入的论述,只想感性的谈一点想法,首先,大而言之,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谈到这里,我想起了钱学森先生的世纪之问,假如需要我们去思考的话,笔者以为首先要从最基础的义务教育阶段好好的研究:为什么我们的基础教育没有给高端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是“金钱”让我们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变了味。假如,我们的初中招生的目的已经变成了学生人数的争夺,甚至是不择手段的,而不是为了让老百姓的孩子接受公平的教育。那么,我们的办教育的起点是不是就值得商榷呢?其次,小而言之,义务教育是为了孩子有个好的前途,为老百姓都有个幸福和谐的家庭。假如我们在招生之初就动用各种商业手段,为了“金钱”,作为学校都放弃了起码的职业底线,我们教育立足点是不是有所错位?
二、民办教育办学是“招生”还是“招商”?
当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更多的运用“经济杠杆”时,是不是值得我们警惕:我们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办学的出发点值得怀疑,让牟取利益取代了公益事业的初衷?
我们从一些教师口中得知:某些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采取下任务、派指标的方式,我们也从一些途径调查到一些情况,那就是,学校给每个教师分配了招生任务,完不成就扣发奖金,甚至是工资。于是,重罚之下必有勇夫。我们就可以想象文章开头里说到的那位招生的先生,不惜亲自走进田地给他的招生目标学生种地,借以打动学生家长的怜悯之心,以达到完成招生的目的。这是不是中国教育的一种悲哀?
学生有选择学校的权利,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当一种利益行为左右学生家长为他的孩子选择前途时,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什么,我们从今天的媒体里知道,这叫做“贿招”。这里,笔者权且不去分析“给农民家做农活叫不叫贿招”,只想谈一下这样一种招生行为他的商业性倾向。笔者甚至觉得,某些学校的“招生”与社会上的“招商”行为越来越类似了。其手段甚至和“传销”有着某些共同点。
比如:一教师为了让某学生就读他所在的学校,肯定就要介绍学校的优点,比如:教学设施、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等等,介绍优点无可厚非,关键是是否客观的表达了学校的现状?国家目前对电视广告进行强力整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广告夸大产品功能效果,带有明显的商业欺诈倾向。有关学校的招生宣传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倾向?答案可能不言自明。也就是说,招生行为的出发点就有这样的倾向。在宣传过程中,为了稳定家长,确保招生到位,要收取一定的“定金”,有时还许诺,学校不会有很高的学习费用。远在偏僻山区农村的农民很难全面了解学校的现状,在好心“教师”劝导下,也就完全相信了天花乱坠的名校的真实性。等到孩子上了学才知道,各种收费才是源源不断的开始。再等家长找原来招生教师讨要公平时,得到的答案也许就是“上学还能不花钱吗?”诸如此类的答案了。最终套牢的辛苦耕作为了孩子前程不得不作出无谓牺牲的农民。
“传销”是害人的,其特性主要体现在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带有欺诈的招生宣传与此毫无两样,被“强招”去的学生他们美好的希望最终也如肥皂泡一样会无影无踪。记得去年媒体报道的澳洲某大学就是很好的例证。多年前,国内某些私立学校的倒闭也是一种证明。我们不知道,这样“招商”似的招生行为还会在我们中国走多远!
三、我们在民办教育的管理上是不是有所缺位?
民办教育是近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多年前提出的“教育市场化”的遗产,当“教育市场化”的思想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摒弃的时候,民办教育却作为民间力量举办公益事业的最好形式被政府所推崇。当然,推崇的主要原因是能为政府解决教育资金不足的困难。然而,“无商不奸”似乎并没有因为他进入崇高的教育事业而改变其趋利的原始冲动,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笔者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接触较少,不便评论),在某些地区正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利益冲动吞噬着肩负民族重托的义务教育,笔者不禁要问:这样的民办教育该如何管理?政府部门在民办教育的管理上该是怎样的角色?
我想到了我们的民办教育:到底是减少财政支出重要,还是树立正确的办学观培养我们的民族未来重要?扶持民办教育需要的是正确规范的政策引导,而不是无原则的绥靖政策,这样看来,我们对民办教育的管理真的还需要大有作为。
欧美发达国家私立学校的政府资助与管理
唐晓杰 编译
引 言
在欧美各国,私立学校一直是学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也对私立学校给予直接或间接的资助或津贴,但是政府对私立学校怎样管理,这在各国有所不同。学校选择是美国乃至一些国家学校教育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如许多美国人都在权衡使用公共资金作为凭证或者其它补贴私立学校教育费用的计划的利弊。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政府是否要管理私立学校以及怎样使它们对接受的公共资助负起应有的责任。为此,美国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回顾了22个国家研究论文、政府文档和其它关于私立学校资助和管理方面的信息,考察了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发现:当私立学校接受很多公共的资助时,它们通常必须在更大程度上接受政府的管理。对私立学校有很高津贴的国家也在很多方面管理和督导着私立学校,诸如课程内容、考试政策、招生、学费、教师聘用和工资以及学校董事会等。
一、欧美国家的教育背景
研究发现: 欧美各国的教育系统有很大的差异。美国和其它国家之间的任何比较都必须承认存在某些重大的差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下列差异:
n 中央集权化和管理。许多欧洲国家都有国家统一的课程标准、国家考试和比美国更中央集权的教育体系。(有时这些国家在日常生活的其它方面也有一种更科层化的文化。)这些国家比美国小、学校也少,所以国家政府比较容易监控公立与私立学校,这些国家的课程、教学、教科书和行政管理往往是相当统一的。
n 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间的差别。从美国的标准看,其它欧美国家公立与私立学校之间的差别可能看起来是模糊的。(一些国家甚至没有使用这些术语,它们可能使用的是政府办学校和非政府办学校。)在美国,私立学校总是由非政府机构资助和管理的,诸如宗教团体和独立的董事会等,而公立学校是由政府机构资助和管理的,如地方学区。而在欧洲、加拿大和别的地方,宗教学校和其它独立管理的学校可能是由政府资助和管理的。有时,它们甚至被认为是公共教育系统的一个部分。
n 教会与政府。许多国家有官方的教会或者教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比美国密切。一个有趣的例子是爱尔兰,在爱尔兰,政府办学校就是天主教学校,由政府资助和管理,但是要受到主教或者另一个独立团体的监督。有好几个国家给予宗教学校特殊的地位。一些国家批准在公立与私立学校祈祷或者做宗教礼拜。
n 私立学校的规模与角色。在像瑞典和卢森堡这样的国家,私立学校的规模小,在校生分别约为小学的2%和中学的5%。(而在美国相应的数字约为11%。)而在其它国家,私立学校规模大于公立学校,例如在荷兰,私立学校的学生几乎占到所有小学生的70%。在其它国家,私立学校的规模可能是由宗教学校、独立学校、寄宿学校、用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学校、服务于偏远地区的学校、有特殊办学宗旨或教法的学校(如Steiner学校或 Montessori学校)等组成的。尽管像英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国家为上层阶级办的英才私立学校是很有影响的,但并不都是这种情况。如在丹麦,上私立学校的并不通常被认为是英才。
二、欧美国家是怎样资助私立学校的
研究发现: 许多发达的国家都为宗教学校和其它私立学校提供大量的政府资助。这些国家提供的大量证据表明政府津贴对私立学校产生了长期影响。
许多国家的私立学校接受政府的直接津贴。这种情况正好与美国相对照,在美国,幼儿园到12年级的私立学校实质上没有接受政府的直接支持,只是接受到有限的间接的资助,如校车交通费、教科书贷款、联邦政府资助的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的服务等。在其它大多数国家中,对私立学校的资助并没有像在美国那样引起争论。往往在数十年前政府与私立学校之间就达成协议要保护宗教信仰的权利和认可宗教学校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传统价值。
n 津贴的类型与数量:在一些国家(丹麦与瑞典),政府给予私立学校每个学生津贴或者补助,这些津贴和补助是学校自己管理的;而在另一些国家(荷兰),政府直接支付教师工资或者学校的办学经费。通常,津贴的数量是与公立学校的生均分配水平相联系的。一些国家,像澳大利亚,使用需求公式给予较贫穷私立学校的津贴高于给予富裕私立学校的津贴。这些津贴往往含盖私立学校教师工资的一部分或者工资全部而且还可能包括办学经费、器材与设备、交通费、甚至基建费。在一些国家(比利时、法国、荷兰、挪威和丹麦),政府的津贴很高,占到某些私立学校办学成本的75%到100%。几个国家(法国、西班牙) 允许私立学校选择从各种不同层次的政府协会获得资助;选择最高津贴的学校必须同意接受最高程度的管理。
n 公共资助的影响:如许多研究所表明的,在许多国家政府津贴已经帮助维持了财政上可靠和可行的私立学校部门。在几个国家,高的公共津贴使得私立学校可以在不收取学费的情况下办下去或者使得私立学校可以低收费从而使低收入家庭以及高收入家庭都可以受益。但是,一些国家的研究证据表明,公共资助的可获得性已经加剧了中产阶级家庭从公立学校转向私立学校的趋势(澳大利亚)或者使得一些土生土长的儿童更容易离开移民儿童比例高的学校(荷兰、瑞典)。
三、欧美国家是怎样管理私立学校的
研究发现: 大多数给予私立学校很高津贴的国家也对私立学校有广泛的管理和监督。通常,这些管理使私立学校较少特色和更像公立学校。
在几个欧洲国家和加拿大的省,接受津贴的私立学校必须在许多方面遵守政府的规章。有时,得到津贴最多的学校实质上必须遵守与公立学校一样的规章制度。当然也有例外,意大利和希腊对私立学校极少或者没有资助但是对那些寻求提供有效课程和文凭的私立学校却有力度很大的管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对私立学校提供了重要的资助,但对私立学校只有很低到中等程度的管理。但总的来说,提供津贴国家的管理程度超过了美国,在美国,各州往往只是在最基本的方面(如健康和安全保护、最起码的学年长度、保证教授基本的学科)对私立学校进行管理。其它国家管理私立学校的主要原由是确保公共税收用得其所。另外,一些政府在试图使所有的学校维持某种质量水平,保护家长的消费者权利,或者保证教师的雇员权利。从私立学校的角度来看,除了资助外,接受政府监督是有好处的;例如,许多国家要求私立学校先要注册和接受督导,然后才能颁发有效的文凭。
(一)政府管理的方面:欧美国家对私立学校的管理最共同的方面包括(尽管并不是每个国家都管理其中的每一个方面):
n 课程。 得到津贴的私立学校往往必须遵循像公立学校一样的国家统一课程,尽管私立学校可以对教学方法保留有控制权(如丹麦和比利时)。在德国、爱尔兰、葡萄牙和别的国家,私立学校必须遵守政府的课程大纲。不论是否得到津贴,西班牙和意大利对所有的私立学校都规定了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卢森堡要求得到津贴最多的私立学校使用和公立学校一样的教学方法。加拿大Alberta省政府确定了教学材料的标准,而希腊政府则在即便没有资助的情况下也管私立学校的课程和教学材料。
n 考试和学生成绩。 大多数欧洲国家私立学校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考试才可以继续上某个年级或者获得某个文凭。这些考试对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课程和教学都有很大的影响。在澳大利亚,至关重要的州考试对私立学校课程产生着类似的影响。有时,政府监督私立学校考试的进行(希腊)。一些公共当局监督私立学校学生的成绩,并且在成绩不如人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矫正行动。
n 招生与纪律. 几个国家对得到津贴的宗教学校和其它私立学校的招生政策提出了一些条件。这些学校不得因为家庭收入而拒收学生(德国、芬兰),或者不得有种族和民族的歧视(法国),或不得因意识形态而拒收学生(比利时的佛兰德人社区)。加拿大哥伦比亚省、法国和别的地方得到津贴的宗教学校不得因为学生有不同的宗教信仰而拒收。芬兰确定了私立学校招生的区域。一些国家制定了私立学校学生纪律(希腊)或开除学籍(挪威)等方面的政策。
n 教师. 几个国家管理得到津贴的私立学校中教师的资格、工资和工作条件。这些教师往往必须有同公立学校教师一样的资格证书和有一样的工资。在法国和奥地利,某些得到津贴的私立学校(包括宗教学校)中的教师具有公务员的身份并由公共管理机构选择——在法国从私立学校中选择,在奥地利学校有权拒聘不适合的候选者。在意大利,在得到官方认可的私立学校中,必须通过公开的考试选聘教师。一些国家管理私立学校教师(德国)的退休和养老金,而另一些国家则忙于处理私立学校集体交涉的权利(葡萄牙)。有几个国家制定了私立学校要达到的生师比。
n 学费、杂费与学校财政。 一些国家限制了得到津贴的私立学校可以收取的学杂费的额度(丹麦、卢森堡),要求这些学校不以赢利为目的,或者禁止某些得到津贴的学校收取任何学费(比利时、法国、西班牙)。在荷兰,私立学校可以接受外界的捐助,但是不能用这些捐助来给教师发工资。几个国家要求私立学校递交财政报告,要求私立学校遵守政府金融、预算和分配等方面的要求(挪威)。
n 宗教教育、道德和价值观。 许多国家的法律和宪法都认可宗教学校提供宗教教育和做礼拜的权利,允许宗教学校保持自己的特色。其中一些国家也给予学生和教师不接受宗教教育或者自由表现其道德心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法国和西班牙)。在瑞典,包括宗教学校在内的私立学校要表达同公立学校一样的价值观,诸如民主、宽容、开放和客观。
n 基本的标准和时间表。 大多数国家的私立学校都有足够的物质设施,招收有最起码的学生,符合卫生与安全标准。私立学校往往必须遵守公立学校的时间表、每节课的时间、总的教学时间或者学日和学年的长度。
n 学校董事会和理事会的代表性。 在西班牙、葡萄牙、丹麦和别的国家,包括宗教学校在内的私立学校必须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中有家长、教师、学生或社区成员代表,让他们参与学校的管理。
n 政府注册。 几个国家(意大利、英国、加拿大的Alberta省)要求所有得到津贴或没有津贴的私立学校要到政府注册,一些国家还要求私立学校在开办之前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批准的标准可以是基本的(瑞典)或者可以广泛地审查私立学校的设施、教职员的资格、课程与教学(德国)。如果学校没有达到政府的标准,政府可以撤消对学校的注册或批准。
n 档案记载和督导。一些国家的私立学校必须保存教学、评估以及其它方面的记载(葡萄牙)。私立学校往往必须接受政府当局的定期督导(奥地利)。督导者检查学校是否遵守规章,可能还考察行政管理、财政、课程、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等方面。在一些情形中,督导者会建议改进教学的办法(爱尔兰)或者把报告发给各个教师(比利时法语区)。在比利时的法语区,有一个专门的政府视察员监督宗教课程。
(二)政府管理的影响: 好几个研究已经发现,政府管理私立学校的结果是,私立学校往往更像准公立学校。对丹麦、荷兰和加拿大哥伦比亚省的研究表明,得到津贴的私立学校在课程和教法上相当类似,不大有创新,失去了一些自主权、宗教特色或其它特色。
四、美国对私立学校的资助与管理
目前美国对私立学校只是提供了十分有限的补助而且对这些学校的管理远远少于其它许多国家。美国私立学校的拨款和管理主要是州的责任而不是联邦的责任,而且拨款的水平也低于其它许多国家。
(一)美国对私立学校的资助: 在美国,对私立学校的公共拨款是有限制的,受到宪法的教会与政府分离的条款的制约。其资助主要在以下及个方面:
n 校巴。 27个州允许政府资助私立学校的交通费。
n 书籍。 17个州能够或者的确免费借给私立学校儿童教科书。
n 辅助服务。 27个州为私立学校儿童提供了各种不同的辅助服务,诸如免疫、视力和听力测验以及诊断测验。.
n 专门的联邦方案。 私立学校儿童通过公共机构从多种多样的专门的州和联邦计划中获得服务。这些方案中有针对处境不利儿童的额外的阅读和数学服务,对学校改进的教育专项拨款,为能力缺失儿童提供的教育。另外,私立学校可以直接参与联邦的学校午餐资助计划。
(二)美国对私立学校的管理:美国的私立学校要受到州的管理,尽管按照国际标准这些管理是起码的。私立学校也受联邦公民权利法的影响。但在美国主要是州负责管理私立学校。州管理的最共同的方面是:
n 招生情况。 31个州要求私立学校报告学校招生数或在校生数。
n 认证。38个州在注册、批准或授权私立学校为义务教育的适合的提供者方面有强制性的或者自愿的手续;另外12个州没有对私立学校做任何鉴定工作。大多数对私立学校做鉴定的州,一般只要私立学校满足教育、卫生和安全的十分基本的标准就批准其办学资格。
n 卫生与安全。几乎所有的州都要求私立学校遵守基本的标准,如儿童免疫、防火安全、无毒品等。
n 最起码的教育。 36个州确定了最起码的学年长度,37个州要求私立学校教授基本的学科,如阅读、写作、数学和历史等。
(三)凭证和学校选择的潜在影响:尽管美国对私立学校的管理程度比欧美其它许多国家低,但是已经有政府干预的先例。欧美其它国家的经验表明,当对私立学校的资助更多时,政府对这些学校进行管理的动力也会更强。美国采用政府资助的凭证或选择计划会大大增加政府对私立中小学的资助。而且这些计划可能会增加管理私立学校的动力。提供资助的州或者联邦政府会强烈地希望确保私立学校对公共资金负起责任,确保学校选择计划有助于而不是有害于教育公平,确保选择计划公正和没有任何歧视地得到,确保家长不受不道德的奸商的欺骗,以及确保私立学校学生受到适当的教育。
在私立学校怎样选择和拒绝学生、私立学校收取多少学费、私立学校是否慎重地理财、私立学校是否遵守公民权利保证法以及私立学校学生的学习状况怎样等方面,政府必将要加以管理和监控。欧美国家的经验表明,为保证对私立学校的公共资助促进社会的凝聚和教育的公平,合理的监督和管理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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