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民办教育加强管理与改革之年
发布时间: 2014-12-16 来源: 《半岛都市报》 发布者:xuxiang
2014年被称为教育的改革年。加强管理和改革则成了2014年青岛民办教育的“重头戏”。这一年里,相关部门发布了诸多利好信息。具体的这些利好信息对于各民办学校有哪些影响?目前,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想要有更稳健更长远的发展,主管部门以及各个学校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
《规定》重新修订并出台
2014年5月份,市教育局修订下发了《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校设置规定》。《规定》共4章19条,包括总则、设置标准、设立审批、附则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句话点评:《规定》的修订出台,对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教育,规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专项视察讲话舆论纠偏
2014年10月份,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时,王文华强调,今后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和推动民办教育上水平、上档次。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地位和重要作用;二是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打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统筹规划,创新体制,有重点地发展民办教育;四是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教育质量。
一句话点评:舆论力量是强大的,这一动作,对于纠正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民办教育的偏见会大有帮助。
八大“红杠”启动办学年检
一句话点评:有政策支持,又有监督督导民办学校才能更好地发展。
政策利好
《意见》带来突破性利好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发展好民办教育,2014年,相关部门发布了诸多利好政策和信息。2014年5月份,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这一文件给民办教育带来了突破性的利好信息。
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省政府开展民办职业院校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试点的任务要求,《意见》中提出:建立民办学校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机制。
一句话点评:据业内人士分析,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在用地、财政和税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扶持政策。
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
为了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教育领域,《意见》提出:一是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民办教育。二是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四是结合我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新一轮标准化学校建设,推动一批重点项目进入教育引资市场,引进民间资金建设优质学校,打造成民办教育品牌。
一句话点评:资金短缺,是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几大瓶颈之一。这一政策的颁布,相信会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来兴办民办教育。
加大公共资源的扶持力度
为加大公共资源扶持力度,《意见》规定:一是市、区(市)政府每年应当依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动态调整。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支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一句话点评: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两者共同发展,需要两者获得公共资源的扶持力度不相上下。
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为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一是开展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同等待遇试点,取得经验后,其他类别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推开。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教师按事业单位标准参加养老保险,财政按学校承担部分的一定比例补助学校。二是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引进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员,经编制部门批准,可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三是选派一定数量的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到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支教。
一句话点评:教师队伍不稳定是影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问题,而民办学校教师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导致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政策公布与实施后,相信这一问题会有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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