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文件促民办教育发展:捐资办慈善民校可1元租地
发布时间: 2014-12-08 来源: 《羊城晚报》 发布者:xuxiang
实施意见强调,全市各级政府要对公办学校闲置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摸查,可按照相关规定以租赁方式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尤其是对办学有较大困难的以招收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同等条件下给予特别优惠。
此外,实施意见鼓励公办学校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挂职交流,并称要为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挂职交流或跟岗培训创造条件。参与帮扶的公办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帮扶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佛山市教育局副局长吴赐成表示,佛山市正在探索一种用地优惠政策,如今后有出资人愿意捐资举办公益慈善类民办学校,政府可以以一元象征价格租赁国有用地供其办学,其校舍建设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相当于出资人出钱,政府出地,共同出力”。
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为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特别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设立年金制度,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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