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将取消明年招生资格
发布时间: 2014-11-28 来源: 《陕西工人报》 发布者:xuxiang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或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面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涉嫌非法集资,影响恶劣的;连续两年未开展办学活动的;利用同一教育资源举办两所以上教育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决策机构尚未明确决定注销某一资质,或已经明确决定注销教育培训机构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矛盾突出,或学校管理混乱,影响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举办者不符合条件的,或举办者不同意继续办学和举办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学校名称与学校性质、办学层次、类型、形式、规模不符的。
<前一篇: 温州日报:寻路民办教育改革 边破边立彰显革新力量 <后一篇: 民办教育发力 补齐教育短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