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举措实现民办教育“扩模提档”
发布时间: 2014-09-1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 发布者:xuxiang
一是增加财政经费专项补助。2014年安排2390万元重点对优质民办学校进行扶持,包括对生均公用经费、学校采购的校车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将公办学校的一些免费政策待遇扩大至民办,逐步实现公民同待遇。2014年上半年,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145万元,作业本费15万元,杂费145万元;免除职业学校杂费126万元;拨付助学金、营养餐补助等140.4万元。
二是保障收费招生自主权利。民办学校可在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的30%振幅内,自主确定学费、住宿费标准,并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2014年上半年,已预付200万元教育经费。
三是加大教师专业培养力度。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同等待遇。民办学校根据区培训计划派出教师、校长参加培训的,给予不少于1/3培训费的财政补助。民办学校教师参加职务评审、业务竞赛、评优评先等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前一篇: 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后一篇: 民办教师待遇改善 须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