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市场齐驱动 民办教育谱新篇
发布时间: 2014-09-09 来源: 《光明网》 发布者:xuxiang
为认真总结黔西县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经验做法,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市教育局参与组成调研组到黔西县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了黔西县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有关情况,并结合毕节实际,探索思考如何加快推动全市民办教育发展。 一、发展成效 “众口一词夸水西、民办教育花一枝,他年京都成名后,当忆黔西少年时”。黔西县自1992年第一所民办学校创办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民办学校注重提升内涵,市场化发展。在政府、市场的双轮驱动下,该县民办教育水平走在了全省前列,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弥补了教育资源不足。从学校数量占比看,该县目前共有12所民办中小学校,占全县学校总数的3.4%,占城区学校总数的41.37%。其中,民办小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中3所、独立高中1所。从容纳学生人数占比看,民办小学在校生3464人,占全县小学生总数的4.9%;初中在校生3622人,占9.3%;高中在校生5612人,占39.7%。从教师人数占比看,该县现有公办教师8078人,民办教师373人,民办教师占总数的4.41%。民办教师中,从公立学校聘入46人,省外聘入36人,县外市内聘入134人;大专学历119人,本科学历17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人。 (二)填充了学校布局空白。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该县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扩容提质等扩大了城市规模,新增市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等促使城市人口急剧增长。据统计,2013年底,该县城市常驻人口达到18.68万人,适龄儿童达到6.26万人。公立中小学校主要集中在旧城区,且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城市人口教育需求。新建民办中小学校在选址时,根据市场规律大多选择在公立学校少或缺的新城区,客观上既保障了民办学校的生源,又填充了公立学校布局跟不上城镇化发展步伐的空白,也为新增市民子女入学提供了便利。 (三)缓解了财政投入压力。该县设立了专项补助资金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同时也将生均经费、教育经费等纳入了财政预算。但是在学校建设和教师工资支出方面,仍然由民办学校自己解决。在学校建设资金方面,该县民办中小学校园总面积约18. (四)促进了教学水平提高。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在管理方面最大的区别就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民办学校必须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在民办学校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强化管理服务的同时,与公立学校形成了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有力促进了全县各学校教学综合水平的提高。在民办中小学校中,水西中学成为全省第三所、县属第一所进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的民办学校;世杰中学、金阳小学、云志中学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先进民办学校。近十年来,该县民办高中累计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输送学生5000多人。民办学校竞争实力得到增强,几乎与公立学校平分秋色、旗鼓相当。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支持,激发民办教育发展活力。该县出台了《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意见》和《中共黔西县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意见》,从民办教育手续审批、资金扶持、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制定了优惠政策。比如,对符合教育发展规划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按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有关规定予以优惠;允许公立教师聘入民办学校任教,任教期间保留工作籍,连续计算工龄,聘任期满后可返回原单位工作(已有38名公立教师聘入民办学校任教);县内公职人员经批准可带薪领办民办学校(已有9名公职人员领办民办学校);对民办教育的在校生,教育部门承认其学历和学籍,在转学、升学等方面与公立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这些优惠政策为民办学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强化资金支持,减轻民办学校办学负担。一是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且完成政府委托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的,县人民政府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二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任何单位不得收取管理费和其它名目的费用。三是在资金补助、规费返还、土地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方面对民办学校予以支持。四是达到一定条件的民办学校所需用地,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划拨租赁使用,使用期限为20年以内。自2011年以来,该县每年由县财政按幼儿园每生100元、小学每生200元、初中每生300元、高中每生100元的补助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对学校进行补助。2011年县财政拨付民办教育专项补助资金276.5万元。这些补助有效减轻了民办学校资金压力,提高了民办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三)强化监管服务,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教育部门加强教育教学的常规指导和业务指导,掌握学校办学情况和了解学校发展计划,及时主动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在教科书发行、会议安排、开学检查、年度检查、考试检测、教师培训、评职晋级、评先选优等,与公立学校同等要求同等对待。卫生部门将民办学校与其他公立学校一并纳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学校餐饮卫生等给予指导、检查和服务。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民办学校用地与公立学校一并规划。公安部门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活动中也将民办学校纳入整治范围,保障了民办学校及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困难问题 (一)支持政策有待落实。近年来,中央、省、市都相继出台政策,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但是一些支持政策在基层可操作性不强、或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没有落实到位。比如,该县2012年、2013年拟定拨付的民办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由于财政困难未完全拨付到位,在引进民办教师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上也还不够到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规范。该县民办学校数量多,由于基础条件不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在招生、收费等方面还有些混乱,亟需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或办法。 (三)基础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该县大部分民办学校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教学楼、体育场、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建设规模较小、标准较低。 (四)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中,由于受各类招考、学校之间的无序竞争和教师待遇不一致等因素影响,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大多数民办学校教师认为没有“铁饭碗”,退休之后没有保障,哪里工资高就去哪里、哪里能考走就考走。 (五)学校学生流动性大。民办学校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为新增市民子女,因这部分新增市民工作不稳定、收入状况变化等因素导致民办学校学生流动性大、生源不稳定。 四、对策建议 (一)要落实好政策支持。一是建议进一步摸清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客观公正地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是抢抓全面深化改革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化作用,在教师待遇、学生招生、学校收费等关键环节大胆改革创新,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三是在抓政策落实方面,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市委、政府出台的政策能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发现台政策的不足之处,及时整改、补充完善。 (二)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完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制度,对符合市、县奖励的民办学校进一步加大“以奖代投”力度。同时,对民办学校相关补助资金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在努力创造条件落实本级政府资金补助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专项奖补资金,促进民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二是民办学校在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向银行借贷时,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贴息等措施进行支持。三是敦促民办学校在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扶持下,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搞好建设,积极满足办学需要。 (三)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毕节实际,针对民办学校管理方面研究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在管理上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各县区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对合法的民办教育机构要大力扶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对符合政府学校布局调整但相关办学手续尚未完善的,教育业务部门要帮助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办学;对不符合政府学校布局调整需要的,坚决依法取缔。同时,设立民办教育财政监管专户,加大对民办教育学校财务状况监管力度,着力克服民办学校办学上的盲目性、运行上的无序性、教学上的随意性。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要明确办学目标,突出办学特色,合理规划建设,夯实办学基础,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 (四)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民办教师待遇的规范和提高是留住人才的关键。民办学校要结合实际,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适当提高民办教师待遇,特别是对某一学科、某一领域的“拔尖教师”,更应该区别对待,提高待遇。同时,要按规定办理教职工养老和医疗等保险。人社部门要按事业单位性质给民办学校教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力争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除工资来源渠道不一样外,其它待遇基本一样。 调研组成员:郭凯章剑平韩艳江(执笔)邹曜宇阮友恒
<前一篇: 河北:民办非学历高等院校校舍不得少于3000平 <后一篇: 珠海10月底或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