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规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 2014-07-23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者:xuxiang
招生简章和广告未备案不得发布
7月25日至27日,2014年陕西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将在曲江会展中心举行。为规范招生宣传行为、确保招生咨询会顺利举行,7月18日,省教育厅发布了《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我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拟在咨询会上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外省(市、自治区)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拟在陕西省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含糊或夸大其辞,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
对于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宣传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咨询会资格,同时省教育厅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本文原题:我省规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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