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深圳宝安民办学校符合政策可享补贴

发布时间: 2014-06-25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者:xuxiang

   6月23日,深圳宝安区教育局通报2014年小一招生情况,全区申请公办小一学位并符合“1+5政策”的学生人数达25220人。据统计,此次,宝安区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中非深户籍儿童占53%,非深户籍人数比去年增加10.6%。

    由于今年是“奥运宝宝”上学年,小一报名人数激增,宝安区通过新校建设、老校改造等方式,努力扩大公办学位供给,现已将招生班级数从计划的292个班增加到310个班,但仍有部分第八类(非深户租房)的学生需要分流到民办学校。

    据悉,由于宝安区公办学校的班额、生均占地面积等指标普遍超过国家标准,无法再继续扩班,故公办学校首次未能录取符合政策的儿童需到尚有空余学位的4所公办学校(海韵学校、海旺学校、兴围小学和潭头小学)和民办学校进行二次报名。宝安区教育局特别提醒,二次报名时间截至6月28日之前,民办学校将于7月2日上午9时公布二次报名录取名单。

    宝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公办学位较为紧张,但全区总体学位(包括民办学校)是能够满足符合就读条件儿童的入读需要。对于到民办学校就读符合1+5政策的儿童,区政府每年给予每人每学年5000元学位补助。宝安区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政府的教育规划、常规管理和督导评估之中,实行一体化管理,目前,全区61所民办学校,100%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记者 赵川 邓红丽 通讯员 张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