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出台民校扶持新政

发布时间: 2014-06-1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xuxiang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推动力度近年少见

 南都讯记者吴曦 民校的春天要来了?佛山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促进民校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不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更鼓励盘活国有资产扶持民校,推动力度近年少见。对于民校已成规模的顺德来说,会带来什么影响?

    民校或可以1元租土地

    这份《佛山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是市教育局根据省相关文件而制定,强调要“充分认识”民办教育重要性。要求到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规范化民办幼儿园达到90%、民办普通高中90%达到省一级学校。

    “探索以一元象征价格租赁国有用地给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用于办学,其校舍建设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同时,对新建、扩建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公办学校办民校将受限

    在扶持民校的同时,《意见》亦对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有了严格规定。其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两分离”的要求,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

    同时,《意见》中明确,自发文之日起,市、区两级国有资产(含公办学校无形资产)不再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审批机关要停止审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这意味着今后公办学校将不被允许参与举办民办的初中或者小学。

    [政策优惠]

    资金

    《意见》中有多项政策、资金优惠。首先要求市、区均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学校的实验室、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以及作为先进奖励。

    场地

    在场地方面,《意见》称公办学校闲置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等国有资产,可按照有关规定以租赁方式用于民办学校办学。其中,事业单位相关资产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以优先以市场评估价租赁给民办学校用于办学。

    税收

    在税收方面,优惠条件同样吸引,首先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另外,民办学校的用电、用水、用气、排污、通信等公共服务价格,与公办学校执行同一标准。

    [官方解读]

    区教育局:

    新政或能化解对顺德教育的误解

    由于起步较早,顺德民校发展至目前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同时顺德民间对民校发展存在不少质疑:如是否造成公办失势;高学费让好学生无书可读等等。新政落地,会给顺德民校教育带来什么影响?

    “新政一定程度上能够化解、认识到顺德新时期民办教育发展以来所存在的一些列误解。”顺德区教育局副局长郭金元表示,这次的《意见》制定,源头在省,出台之前也经过了广泛征求,在他看来,其对于国际班等特色教育项目松了绑,也证明了顺德走在前面。

    “现在政策里面,有很多都是顺德早期已经在做的。”郭金元表示,如“四独立,两分离”就是顺德当时名校办民校时的经验,“这都是顺德向省里提供的经验。”

    目前顺德教育局对于民校发展有专项资金,但数字不多,“每年主要是帮扶他们一些活动,或者图书馆购买图书等,由于很多民校本身设备都已经比较先进,所以其实并不需要。”而至于《意见》中所提到的“一元租赁”,他表示对于其他地区还是有操作可能,但对于土地资源紧缺的顺德来说,操作上未必能够满足。

    有政策有资金,民校学费会否降下来?郭金元解释早年顺德就已订下民校占比的目标是20%,但直到现在还是只有10%,可以说仍有发展空间,“除了政策,学费价格还受到市场供求的影响,如果顺德再多三五间民校,学校之间彼此有生源的需求竞争,或许才会让学费有所下降。”

本文原题:市教育局出台民校扶持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