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办高校今年秋季招生学费自己定
发布时间: 2014-05-30 来源: 《湖北日报》 发布者:xuxiang
21日,湖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从今年秋季招生起,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按市场机制调节,学校可自行确定学费和住宿费,但须到省教育、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
通知涉及的民办高校包括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学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收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校方须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支持和制度保障。
民办高校学费是否要涨?业内人士指出,物价部门主动简政放权,能促进民办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办学机制,招生“价格战”或短时间拉低学费,但不排除部分民办高校热门、特色专业学费上涨。
<前一篇: 银川市将打造“幼小初高”一体化大型公助民办学校 <后一篇: 海南省教育厅:小升初“免试就近” 择校请选民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