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发布时间: 2014-05-13 来源: 《义乌新闻网》 发布者:xuxiang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市民办学校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义乌市教育局将《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中心校、监察大队、各有关民办学校(幼儿园),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相关单位和民办学校需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充分认识民办学校集资引发一系列问题的严重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辖区内民办学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民办学校非法集资排查。 二、各中心校和监察大队要制定所辖民办学校(幼儿园)非法集资情况排查方案,由中心校负责排查所辖民办幼儿园、监察大队负责排查所辖民办临时学校,确保排查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排查任务。排查过程中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应实事求是,不漏报、不回避。 三、各中心校和监察大队对所属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排查后,需上交排查总结和各排查单位的《民办学校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自查)表》;群星学校、新义中学、树人中学、艺术学校、残联育智学校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自查并填报《民办学校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自查)表》。 四、教育局将根据排查(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排查(自查)不认真、不积极处理问题、隐瞒不报的学校和领导干部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排查(自查)总结及《民办学校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自查)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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