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通知:省民办高校招生广告须备案

发布时间: 2014-05-07 来源: 《安徽财经网》 发布者:xuxiang

安徽财经网讯 5月5,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依法规范学校招生宣传行为,维护举办者、学校和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省教育厅决定2014年继续实施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

备案院校范围包括安徽省内具有2014年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由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具有合法资质、来安徽省招生的省外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省教育厅强调,各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和人数、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学习形式、招生办法、收费项目和标准、国家资助政策、退费办法、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事项,做到合法、真实、准确、规范。

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须报送招生简章和广告样稿,填报《安徽省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提供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备案文件复印件等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外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来皖招生宣传还须提供经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的招生简章或广告的原件。

省教育厅明确,2014年各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30结束。此后不再办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