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取消民校入学考 应考虑合理替代方案”
发布时间: 2014-04-2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xuxiang
专访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董事长莫道明
摘要:小升初民校招生考试是否应该取消成为今年教育界最具争议性的话题,围绕着民校办学自主权与义务教育法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民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所展开的广泛讨论或许还将继续 小升初民校招生考试是否应该取消成为今年教育界最具争议性的话题,围绕着民校办学自主权与义务教育法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民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所展开的广泛讨论或许还将继续。为此,我们专访了民办教育办学者、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董事长莫道明,且来听听他对此有何看法。 若这是法律问题,就应该交给律师解决 南都:关于民办学校是否应该有招生自主权的问题,现在民间和官方最大的争议在于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有人认为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有人认为是普通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对此你怎么看? 莫道明:我们中国的民办教育大概有两类学校,一类是本来应该由政府承担的义务教育但被推向市场的学校,比如许多民工子弟学校。而另外一类则是像我们这样满足家长个性化需求的学校。现在采取简单的平均主义对待这两类学校,就把我们这类民办学校存在的价值给抹杀掉了。义务教育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之间的关系,最核心的问题是搞清楚谁是立法主体的问题。我们可以说宪法是刑法的上位法,但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都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只是针对的主体不同,何来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区别。对这个问题我曾经专门请教过律师,他们都认为这是普通法与特殊法之间的关系。退一步讲,如果这个问题引起争议了,它是一个法律问题就应该交给法律来解决。政府部门出台了一个政策,就应该首先交给法律部门审核,看它是不是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现在取消了考试,如果万一有学校考了,政府要处罚,那学校是不是可以上诉?上诉的时候还是要谈这个问题。 不反对取消考试但要有合理方案替代 南都:如果这一规则势必要实行下去,民办学校会如何应对,会不会很多学校的招生变为地下招生或者培训机构代为招生? 莫道明: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们是一个人情社会,而且我们的人口压力比其他国家都大,从幼儿园到大学一直在竞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和明确的规则的话,这个过程就会十分混乱。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处在招生位置的人想当然地被认为有权决定录取谁,而这个人很难抵住金钱、权力以及人情三方面的压力。如果不考试,这三方面的压力对负责招生的人来说是很难承受的,但如果受这些方面的影响,招生的公平性又从何而言。 我们并不反对取消考试招生,但是如果要取消考试起码要有合理供选择的替代方案,否则民办学校倒下去可能就一两年的事情。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了我们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权利,可如果这样被政府的一纸文件就废除了,民办学校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公办与民办定位不同,不存在谁抢谁生源的问题 南都:可能从家长的角度来讲,小升初的考试让家长觉得不考试就没有出路了。而从公办学校的角度,觉得民办学校把最好的生源都给抢走了? 莫道明:我们可以看到,全世界优质的教育都是需要选拔的。在小升初的民校考试问题上,广州的一些调查显示60%-70%的家长是支持考试的。民办学校的存在不是为了解决社会的基本入学问题,而是给家长一个更多的选择,没有强迫性。公办教育最核心的问题是公平问题,不应该存在重点和非重点这样的等级制度。在理论上来说,每个学生获得的生均教育成本应该是一致的,不能说你能进,他就不能进,更不应该存在选拔性的招生。 现在我们看待民办教育,有点像上世纪80年代我们看待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的情形,那个时候还在争论雇佣几个人以上算是资本主义。民办学校对公办教育的冲击是必然的,但是不存在谁抢谁生源的问题。而是应该理清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之间的关系和界限,共同成长才能让社会真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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