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公布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4-08 来源: 《光明日报》 发布者:xuxiang
青岛:重拳出击惩治“有偿补课”
本报青岛
据了解,禁令所针对的对象为青岛市范围内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也包括民办学校老师。有偿补课形式包括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偿补课,以及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禁令还规定,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相应处分。
“我们在日常教学中发现了个别老师课堂不讲、课后开班,对这种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青岛市教育局负责人说,“有堵还要有疏,针对确实有补课需求的,我们坚持无偿原则,鼓励教师在校内利用课余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名师辅导团队,为有需求的学生义务辅导。为鼓励义务辅导,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可适当给予加班补助。”
“光给孩子辅导数学,我就花了一万多元了。”一位初三学生的家长赵霞说,“要是真有名师义务辅导,哪个家长不举双手欢迎?”“希望这个禁令能真正起到作用,好的制度出台,监管一定要跟上,防止禁令刮成一阵风。”另一位家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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