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政”:给民办教育一个公平赛道

发布时间: 2014-01-27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发布者:xuxiang

    温州网讯 2010年,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从温州开跑起步。

  此后,从“1+9”到“1+14”再到“1+14”升级版……一整套的制度设计,为民办教育发展撕开一道口子,形成了教育界关注的“温州新政”,回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探索。

  时间过半,温州如何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之间营造“共鸣”,为民办教育打开空间?“温州新政”能否让试验变成示范,让中国教育在公平赛道上渐入佳境?

  号脉:直面身份限制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萌芽,到九十年代的“黄金十年”,温州民办教育在市场需要的角落迎来春天,形成以多元办学为特点的民办教育“温州模式”。

  然而进入新世纪,温州民办教育同样面临了发展的天花板。

  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然而这项被民间寄予厚望的政策,却并没有给民办教育带来真正红利。

  “政策是好,但公办的更好。”乐清民办教育协会会长、乐清育英学校校长林方秋认为,政策在实施中难以兑现,尤其学校、教师待遇等问题始终无法一视同仁,公、民之间发展的距离越来越大。

  最大的束缚是身份。

  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中,民办教育的身份标签是“民办非企业”。《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样将民办学校规定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这枚标签,被诟病为“非驴非马”的框框。

  由于各部门政策不一致,措施难以落地,导致民办学校既无法享受公办学校土地、税费优惠,大部分人员也不在编制之内,还要按照企业标准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此外,民办学校主办者各种合理诉求也无法得到主张,民资投资教育领域的热情被限制了。

  这样的身份与民办教育现实角色已不匹配。

  到2011年,温州民办学校有1748所,仅基础教育阶段每年就为政府分担近20亿元经费,但温州民办教育资源占全市教育资源的27.3%。公办学校能获得全额拨款,民办仅5%。

  “教育的竞争,对民办学校而言,更在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乐清英华学校董事长陈献孟就在一篇访谈里呼吁:政府部门应出台政策,在教师人事制度等方面给予更多同等待遇。

  破栏:搬走制度绊脚石

  身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

  “法人属性错乱,是我国当前民办教育发展困境的源头性问题。”2011年11月,温州“1+9”政策文件面世,时任温州教育局局长的谢树华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正本清源,需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

  温州政策一出台,被视为最系统、最综合的改革文本。温州,更被许以教育改革“小岗村”的期待。

  这一揽子政策,到底触动了现行体制哪些硬核?

  温州改革总体思路: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按照分类管理的办法,清理各种歧视性政策,从登记管理、财政扶持、融资政策、队伍建设、产权属性、合理回报、税费优惠、土地政策、治理结构、办学体制等10个方面进行制度重建,建立了与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相对应的公共政策体系。

  这10方面,核心是从明确区分法人属性入手,分类运作,破除民办教育在师资、产权、税费等方面的不公壁垒。

  意图显而易见。民办学校分类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体制,重点扶持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事业法人登记、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享有公办学校同等税费政策,免征学历教育劳务所得经营税。而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则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用市场机制办学,以有偿出让方式供地。

  过去,学校资产存在不得抵押、对外担保等方面规定,融资难是一道玻璃门。“新政”不仅提出,组建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担保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外,还明确民办学校非教学设施、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都可以作为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教师公、民公平待遇得到主张。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按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失业单位社会保险,不分学校属性,在社保、退休金、评先评优、专业培训等一律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随后两年,我市修改调整百处内容,改进了贷款优惠等文件,迄今形成了“1+14”升级版政策。

  而在实践层面,400所试点学校进行分类登记,占我市民办学校总数的四分之一;新出台“民非法人转企业法人”的办法,填补国内政策空白;龙湾越秀学校率全国之先,以收费权质押向银行贷款;在办学体制上开创民办托管公办、管办评分离办学等新模式……

    起跑:从“全国试点”到“全国示范”

  2011年以来,全国有23个省份陆续出台了民办教育政策的措施,吸引社会资金500多亿元,而温州有45亿元,接近十分之一。

  “温州新政”释放的积极信息,引来民资新的热情。

  从“全国试点”到“全国示范”,关键是改革如何从政策落地,需要的是一个个鲜活推进的案例。

  2013年1月,江苏翔宇集团与永嘉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政府花4.7亿元打造的省级标准校园免费试用3年,由翔宇集团创办温州翔宇中学。这个案例,显示了政策红利吸引优势教育资源的魅力。

  4月,温州龙湾越秀学校账户,一笔300万元质押贷款到账。学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开启民办学校直接融资的先河。这个案例,打消了银行看待民办学校的有色眼镜,更突破以往民非身份不能获得贷款的制度。

  11月,平阳县浙鳌高级中学与县教育局签署协议,民办浙鳌高中托管了公办平阳二中。民办接管公办,民校彰显出“名校”马太效应。这个案例,不仅提供民办托管办学的样本,更寓意民办领跑者角色可期可待。

  少了跑道上的障碍物,温州的民办教育跑得快了。而且在新政的支持下,温州民校跑得稳了。

  截至去年,我市两批试点学校参加事业单位保险教师共3166名。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民办教师在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上享有“公平待遇”,解决了民校人才建设的后顾之忧。

  2013年,全市共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651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拨付到试点学校1.88亿元。两年来,改革试点政策“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和“购买服务资金额”,财政补助民办学校共达3.8亿元。

  “下一步深化改革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望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把‘全国试点’打造成‘全国示范’,不断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水平。”2013年8月6日,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就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如此批示。

    实际上,顺着“温州新政”的轨迹,民办教育发展更远大的未来正在铺陈。

  就在“温州新政”实施2年后,去年9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包括《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内的4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增加了民办与公办同等法律地位,按照法人属性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规定;并删除了针对高等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内容。

  国家层面制度的“松绑”讯号,积极回应了温州试点以来面临的法律困境。而社会正期待更多回应,让教育改革在基层创新与顶层设计“共鸣”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