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调整民办高校学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13-05-07 来源: 《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2013-05-07 发布者:xuxiang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3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民办高校将执行新的学费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0元,专科为每生每年12000元;理工科类,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为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艺术类,本科标准为每生每年16500元,专科为每生每年15000元。此学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民办高校可根据各自情况下浮。      (蒋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