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调整民办高校学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13-05-07 来源: 《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2013-05-07 发布者:xuxiang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3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民办高校将执行新的学费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0元,专科为每生每年12000元;理工科类,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为每生每年14000元;医学、艺术类,本科标准为每生每年16500元,专科为每生每年15000元。此学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民办高校可根据各自情况下浮。 (蒋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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