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改革意见发布: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 2019-06-28 来源: 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者:yuzijie

 2019-06-20   来源: 新华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同时这也是新世纪以来国办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62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指导意见》中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为保障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合格性考试的内容、时间安排和高一年级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特别强调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对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的组织要求。另外,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明确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还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改进命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强调要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如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以及强化班级管理和加强集体主义教育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