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促教育公平

发布时间: 2013-05-13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者:ym

 

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杭州

  近年来,杭州市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治理收取择校费现象,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大力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 
  2013年,杭州市继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杭州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二是规范报名程序,实行一站式报名机制,适龄儿童分别向属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教育服务区学校应先受理报名,并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统筹安排至周边学校就读。三是规范招生办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录取。四是不断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录取结果、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 
  同时,杭州市还使用了统一的中小学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系统,对跨学区招收的学生进行严格监控,跨学区招收的学生必须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学籍注册和转移。 
 
  坚持免试入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近年来,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杭州市要求各初中学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到小学招生,严禁以“实验班”、“特色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民办初中招生采取招生计划人数的70%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录取,30%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办法。民办小学招生由学校自主招生。 
  为了保证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杭州市2013年将大力推进民办学校阳光招生。民办学校在报名和招生阶段均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学科知识笔试和面试。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名情况、各校招生面谈方案、电脑派位入围名单、电脑派位结果、学校自主招生结果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在各民办初中设立驻点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市教育局组织巡视组,对各区民办初中报名、招生工作进行巡查。 
 
  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近年来,杭州市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为辅”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截至2012年9月,在杭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到221659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生人数的32.16%,其中六城区94429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生人数的42.11%。主城区90%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2013年,杭州市将尝试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预登记工作,为教育部门提前准备教育资源提供准确信息;进一步健全“一站式”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教育服务区学校一次报名即可完成入学手续;继续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补助政策,享受与杭州户籍学生同样的义务教育免费和各类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对在民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助。